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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落实主体责任要紧盯重点着眼细节

2016-04-14 08:30:33 来源:中国甘肃网_甘肃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秀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周强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省直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做到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既要紧盯重点、抓住核心,也要着眼细节、以细促效。

  抓好责任分解,健全“责任链”。要根据业务工作实际,理清主体责任清单,把各个层面责任主体所承担的责任具体化、标准化,逐级制定任务表、签订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支部、细化到具体事、靠实到具体人,实现精细化管理、项目化操作,做到责任内容明确、责任边界清晰、责任追究有据可依,真正把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从党组(党委)延伸到各支部,落实到每一个党员身上,传递到“末梢神经”,形成逐级延伸、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建立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机制。

  层层传导压力,构建“责任网”。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人人肩上有担子”,需要“千钧重担大家挑”,要强化压力传导,切实唤醒各级党组织履行“一岗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对象上,既要传导到班子每个成员,也要传递给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实现传导对象全覆盖。在形式上,要持续完善廉政教育、约谈提醒、督查考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重大项目稽察等工作机制。在内容上,要把传达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学习经验做法、通报典型案例、指导改进工作等结合起来。通过反复加压问效,增强各级履行职责的紧迫感和落实工作的自觉性。

  从严督责问责,确保“硬指标”。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必须用好“责任追究”这一“牛鞭子”。一方面结合省管干部“三述”、处室(单位)负责人“五述”等工作,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向党组(党委)报告职责范围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组(党委)坚持经常性督促检查,促进各级主体责任落实。另一方面,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从严问责作为重要抓手,践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用到评先选优、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等方面,让“硬指标”硬起来。

  支持监督执纪,拧紧“保险阀”。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必须“双轮驱动”。党组(党委)要全力支持纪委派驻纪检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开展重点检查、监督问责、岗位约谈、案件调查等工作,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条件、提供保证,当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坚强后盾。同时,党组(党委)要自觉接受监督,对纪检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积极采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真正使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同心同向、形成合力,把部门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_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李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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