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交警总队推出交通违法“清零”行动六大措施
中国甘肃网4月14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胡旺弟)4月13日,省交警总队发布我省交通违法“清零”行动六大措施。
在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违法“清零”行动期间,我省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采取以下工作措施: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经审查,不能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只落实处罚措施,不予记分;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经审查,能够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一律对驾驶人依法处罚并记分;对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并记分;对机动车驾驶证记满12分的,一律扣留驾驶证,告知其在15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后考试,拒不参加学习、考试的,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对交通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机动车,录入缉查布控系统,部署拦截、查处。
另外,凡今年3月1日以前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行为人要在4月30日前主动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将采取媒体曝光等措施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