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社会综合 正文
投稿

白银景泰一男子醉酒驾车还袭警驾驶员被刑拘

2016-04-12 09:15:51 来源:中国甘肃网-鑫报 作者: 责任编辑:王彤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醉酒驾车还袭警驾驶员被刑拘

  中国甘肃网4月12日讯 据鑫报报道 (记者 金振华 特约记者 王锡泉) 近日,白银景泰一男子酒后驾车,发现交警检查时,让同行副驾驶乘客下车,自己迅速挪至副驾驶位。同时,还拒不配合交警检查,袭击检查人员。结果,两人都未逃脱法律制裁。

  4月6日晚上,白银景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一条山镇车站路开展路面交通查缉工作。晚21时20分许,正在执勤的辅警发现一辆牌照为甘DH97**的红色别克牌小轿车在离检查点约50米处突然停车,车上驾驶员正与副驾驶位乘员交换位置,辅警在向该车靠近的同时立即向带队民警汇报,并一起前往处置。民警到达该车前时,副驾驶位乘员已下车,驾驶员挪至副驾驶位上并掏出手机佯装打电话,民警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该男子拒不配合。经再三警告无效后,民警准备强行带离,该男子在下车时分别朝执勤辅警头部和胸部各打了一拳,致使其警帽跌落在地,并在挣脱带队民警的控制时,用肘部向民警胸部袭击。后经现场民警和协警合力制服,该男子被带上执勤警车约束醒酒并接受呼吸式酒精检测。经酒精测试仪测试,王某某酒精含量高达91mg/100ml,初步认定为醉酒驾驶。当晚,该案件移交至景泰城关派出所。

  经询问,肇事男子王某某(系景泰县喜泉镇人),于当日晚酒后驾车发现前方有交警检查,便让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寇某某(系景泰县芦阳镇人)下车与其交换位置,并从驾驶位挪至副驾驶位。王某某对其酒后驾驶和拒不配合检查并袭击执勤民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寇某某因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处行政拘留10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鑫报 责任编辑:王彤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