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国税积极准备营改增各项启动工作
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在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实施营改增,承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后,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决定,自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这意味着,占税收收入半壁江山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即将完成合并,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最重要的一项税制改革将在近期内全面铺开。
截至去年底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累计申报入库增值税20.61亿元
近日,记者在兰州市国地税召开的深化合作备战营改增第八次联席会议上了解到,自从2013年8月1日我市与全国同步推行营改增试点工作以来,全市国税系统与财政、地税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扎实有效地推进了各项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成效,营改增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纳税服务工作便捷高效、相关系统运行顺畅、户数税收协同增长、改革红利持续释放,总体减税面达97%以上。
消息一出,社会各界都在议论,为什么要全面实施营改增?有业内人士表示,“实施营改增,简言之就是减少重复征税,降低整体税负。”记者了解到,过去,增值税主要以第二产业为征收对象,营业税主要以第三产业为征收对象。税制的不统一,助推了产业发展的不平衡,同时也加剧了税收不公平的问题。而且,营业税重复征税的现象尤其突出,且缺乏明晰的抵扣机制设计,在第三产业往往是新技术、新业态、新经济的孵化器的市场格局下,营业税“叠床架屋”甚至征收过头税的弊端,无疑对于疏导资源合理配置,扩大第三产业规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了极大制约。因此,尽快实施以营改增为主要的税制改革,是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转型,生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
记者在兰州市国税局了解到,经过2013年8月1日、2014年1月1日和6月1日的三次营改增扩围,截至目前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相继纳入营改增试点,税务部门将其简称为“3+7”,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这3个主行业和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这7个现代服务业。截至2015年12月,全市国税系统共有16712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比2013年8月1日纳入营改增征管的7484户增加了9228户,增长123%。其中,交通运输业1156户,现代服务业15517户,邮政业7户,电信业32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506户,占比15%,小规模纳税人14206户,占比85%。据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累计申报入库增值税高达20.61亿元。
营改增试点运行以来试点纳税人整体减税面达97%以上
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形下,大幅给企业减税,意味着公共财政将面临更大赤字压力;而对企业而言,则是减轻负担的实实在在的政策性红包。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不仅有利于国家税制统一,也有助于减轻企业税负、抵御经济下行压力。”他强调,减税也相当于“放水养鱼”,让大多数企业受惠,最后实现“爆发式”增长。
据兰州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全兰州市营改增行业税源主要集中在陆路运输、文化创意、鉴证咨询、研发和技术服务4个行业,户数12754户,占比为77%。2013年8至12月征收改征增值税收入2.05亿元,占同期国税收入3.39%。2014年1至12月,营改增收入8.86亿元,占同期国税收入5.55%,2015年1至12月营改增收入9.69亿元,占同期国税收入5.56%,实现了营改增收入稳步增长。
“正是因为营改增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因此对于在全面落地时可能面临的考验,需要有足够的估计和充分的准备。”兰州国税货劳处处长刘万军说:“尽管过去4年多的营改增试点经验表明,大多数行业和企业都会受益,但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业的一些企业,或因营业税率低于增值税率,或因难以获得足够多的进项抵扣,实际税负有可能上升。“如何保证特定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就需要在确保税收公平的前提下,拿出更多的优惠政策,鼓励这些行业通过扩大投资、购买设备、吸纳就业等方式扩大进项抵扣范围,平稳完成营改增的衔接。”
据兰州国税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8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全市累计直接减税6.79亿元,营改增减税的惠及面非常广。其中一般纳税人直接减税4.81亿元,占比71%,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减税1.98亿元,占比29%。从整体税负来看,试点纳税人累计平均税负3.74%,其中一般纳税人平均税负4.4%,80%以上企业有不同程度下降。小规模纳税人税负3%,税负直接下降40%,均比原来缴纳营业税时税负有所下降,试点纳税人整体减税面达97%以上。
全面推行营改增后全市新增试点户数将是前三次扩围试点企业总数的6倍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将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3月13日,根据省国税局清分下发的由地税部门提供的营改增纳税人登记信息和管户交接方案,市国税局立即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县局和市局直属征收单位于3月14日起主动联系同级地税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试点纳税人核实确认工作,并于4月1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目前,我市税务部门相关工作正在紧密锣鼓开展。从记者前期了解到的情况看,全面推开营改增还将面临户数多、情况复杂、时间紧,压力大等诸多困难。
据兰州市国税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将新增试点户数近3万户,是前三次扩围试点企业5280户的6倍左右,占全市国税系统管户的30%,致使现有征管力量不足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同时,新增户数发票用量将在现有发票供应的基础上增加30%,届时发票供应压力和办税服务厅窗口的办税压力也将同步增大。另外,即将纳入营改增的建筑业、房地产业具有流动性强,跨区经营项目多,承租承包环节多、管理粗放,财务核算复杂等特点。金融保险业企业具有交易迅速,金融产品复杂多样且创新层出不穷,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交易形式、税基确认和税率适用较为困难等特点。生活服务业则具有税源分布广,规模小,经营分散等特点。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出台的营改增方案中,根据试点情况又增设了一些优惠条款。比如将在企业购进机器设备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的基础上,允许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以及在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等等。因此,刘万军也分析说:“让纳税人正确认识行业减税与企业税负的关系,算清降低整体税负的大账与履行缴税义务的小账,控制好征税成本,税收征管体系需及时改进征管方式等相关问题,才是税改新政的正确解读。”
记者 何怡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