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要闻 正文
投稿

甘肃省食药监局集体约谈在兰网上订餐平台负责人

2016-03-23 07:46:57 来源:中国甘肃网_甘肃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秀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省食药监局集体约谈在兰网上订餐平台负责人

  入网经营者须实名登记证照齐全

  中国甘肃网3月23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 宜秀萍 实习生 韩瑾)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网络订餐平台“饿了么”惊现黑心作坊,令公众对网络食品再生疑虑。对此,今天下午,省食药监局召集“饿了么”、美团外卖、百度外卖、甘肃爱城市等5家外卖平台在兰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要求迅速自查自纠,平台入驻商家必须实名登记,并提供经营所需的全部证照。

  约谈会上,兰州市食药监局通报了目前在兰网络订餐平台存在的主要问题:无证经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网络交易平台未严格履行必要审核;网络维权成本较大等。2015年8月,兰州市食药监局牵头,联合省通信管理局、兰州市工商局和商务局,对10家在兰互联网食品经销商及第三方平台进行集体约谈,并分别签订了《互联网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今年“3·15”晚会后,该局迅速联合有关部门,对网上订餐平台进行实名备案,据初步统计,目前兰州市有512家食品经营者入驻“饿了么”;833家食品经营者在美团进行注册;452家食品经营者入驻百度外卖。“饿了么”兰州负责人丁国宏表示,“3·15”晚会曝光后,“饿了么”兰州区域对平台注册的订餐经营者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兰州市入驻的512家餐厅全部是证照合格的线下餐厅。

  省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国家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无实体门店的餐饮食品经营者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内设中央厨房的食堂和单位食堂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其他类型餐饮食品经营者从事网络经营的,需从设施设备、信息公示和送餐管理三方面进行现场审查,不具备许可条件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我省还规定网络餐饮经营者不得通过互联网配送以下品种:自制冷食类,如凉拌菜、色拉、散装酱卤肉;生食类,如醉泥螺、醉虾、醉螃蟹等腌制生食水产品、生鱼片等;裱花蛋糕,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芝士蛋糕等。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_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李秀清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