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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废除出租车管理办法“破旧”更须“立新”

2016-03-22 09:07:28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金琼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王传涛

  近日,住建部官方网站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目前该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至此,执行了18年的《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被废止。

  站在市场化角度讲,现在废除这一办法,可以被理解为是巨大进步。笔者认为,最大进步之处在于,它可能意味着今后的出租车行业受行政管制的程度将越来越弱。比如,在出租车数量问题上,旧的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这决定了此前即便是增加一两辆出租车,也需要地方政府权力批准的现实。就单单这一条而言,废止旧的办法,就可能意味着出租车的数量将可能放开。

  改革,是破旧立新。而破旧就是要把旧的管理制度废除掉。废除之后,无论是出租车行业改革,还是规范网络约租车服务,也都应该有新的制度和办法确立起来。众所周知,去年10月份,交通运输部同时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今年,这两个管理办法很可能将落地实施。毫无疑问,废除旧的管理办法,是在为出台新的管理办法铺路。

  出租车行业到底应该如何改革,才算是真正的“放管结合”并尊重市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衡量的标准。但是,就目前释放出来的信息来看,减弱行政权力对于市场的干预力度,已然成为大势所趋。而今年“两会”期间,交通部长杨传堂曾针对出租车改革发声,认为今后的出租车行业改革,经营权将转向无偿、有期限使用、中小城市或可适当放开出租车数量管制、“份子钱”需要多方协商裁定等方向改革,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约数。应该说,这释放出了很强的信号,也给了公众以很高的期待。

  必须要感谢技术革命对于传统出租车行业带来的冲击。因此,在新的出租车行业和网络用车管理制度制定上,相关部门应该站在时代的前沿以“互联网+”思维考虑问题,尽可能地为网络约车的合法性提供制度保障,包括“份子钱”应不应该取消、私家车能不能运营化以及取得运营资格之后的报废年限是不是应该拉长、是不是给地方政府以最大的改革自主权……

  创新不是简单的破旧,而是要做到新制定的制度要真正站在“互联网+”的风口上。国务院也正在推行简政放权,政府部门管得越少就会越尊重市场规律。因此,我们期待未来的出租车行业改革,能够多一些放权,少一些管制;多一些服务,少一些羁绊。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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