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曾经证明,一个国家若按绝对优势参与国际分工,然后用自己生产的产品与他国商品交换,双方可以共赢。后来李嘉图从比较优势角度研究分工,得到的结论也与斯密一致。两位大师的分工理论,被经济学诺奖得主萨缪尔逊称为“国际贸易不可动摇的基石”。
是的,国际贸易能让双方获益,此点毋庸置疑。本文要讨论的是,穷国与富国谁获益更多一些?经济学家普莱维什1950年提出了著名的“中心-外围论”,他将国家分为两类:一类是位居国际贸易中心的发达国家;另一类则是处于外围的落后国家。普莱维什说,国际贸易的利益大多被中心国家享有;外围国家的利益很少,甚至为负数。
普莱维什并非是信口开河。他根据英国60多年的进出口数据,推算了初级品与工业制成品的比价变动。外围国主要出口初级品,进口制成品,故两者比价实际就是外围国的贸易条件。普莱维什通过计算发现,到1938年,过去60年外围国贸易条件下降了36%。这是说,当初一定数量的初级产品可换100个工业品,而现在只能换64个。于是他推定国际贸易对穷国明显不利。
不知读者怎么看?若普莱维什的结论成立,穷国要避免吃亏就只能与穷国做贸易,而不应与富国做贸易。而我观察到的事实是,战后迅速致富的国家,几乎都得益于与发达国家的贸易。韩国、新加坡等亚洲四小龙如此,中国也如此。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一跃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论贡献,出口当居功至伟。而中国的出口市场,大头则在欧美。
问题出在哪里呢?为此我查对过相关资料,普莱维什的数据与计算都没错。可这现象怎么解释?思来想去,我想还是应回到斯密与李嘉图的分工理论上来,正本清源,也许能从中受到启发。前面说,斯密是从绝对优势角度研究分工;李嘉图则从比较优势角度研究。虽然角度不同,但他们都主张国际分工要扬长避短、发挥自己的优势。不过,研究穷国与富国之间的贸易,恰好与李嘉图比较优势原理吻合。为方便起见,就让我们直接用李嘉图举的例子展开讨论。
李嘉图的例子是:英国与葡萄牙均生产毛呢与葡萄酒,英国生产10尺毛呢,需要100小时,酿一桶葡萄酒需120小时;而葡萄牙生产同量的毛呢与葡萄酒,分别只需90小时与80小时。由此看,这两种商品的生产率英国皆不及葡萄牙,两国似乎没有贸易的可能。然而李嘉图指出,只要两国按各自的比较优势分工,贸易仍能让双方获益。
上例中,英国的比较优势显然是生产毛呢,葡萄牙的比较优势是生产葡萄酒。假如10尺毛呢可换一桶葡萄酒,这样英国用100小时生产的毛呢,便可换得自己需要120小时才能生产出的葡萄酒,可节约20小时成本;葡萄牙用80小时生产的葡萄酒,可换到自己需要90小时才能生产出的毛呢,也节约了10小时成本。
细心的读者会问,英国生产率低于葡萄牙,但在贸易中英国得到的好处反而更多,这是否意味着国际贸易对低生产率国家更有利?当然不是。试想,如果葡萄牙生产十尺毛呢的成本不是90小时而是100小时,葡萄牙用一桶葡萄酒换十尺毛呢不也是节约20小时成本么?
事实上,决定贸易利益分配的是商品的交换比价。贸易双方生产成本的相对差距,只决定分工的选择;而分工格局一旦形成,贸易利益怎样分配就取决于贸易商品的比价。如上例中商品比价如果不是十尺毛呢等于一桶葡萄酒,而是15尺毛呢等于一桶葡萄酒,英国肯定吃亏;反之若比价为10尺毛呢等于1.5桶葡萄酒,则吃亏的就是葡萄牙。
那么商品比价如何确定呢?对此李嘉图本人并未提供答案,倒是他的学生约翰·穆勒作了弥补。穆勒的观点,商品的比价是由贸易双方对进口商品的需求决定,若一方对另一方商品的需求强度更大,对方的商品比价会相对高。穆勒这一解释有说服力,不过我认为用商品“稀缺度”解释更准确。因为国际贸易并不只在两个国家进行,如果英国毛呢涨价,葡萄牙可转从别国进口。但要是全球毛呢都稀缺,价格就必涨无疑。
我这看法与穆勒的分别在于,穆勒是从贸易双方的相互需求看,而我是从全球市场需求看。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只要认同价格由需求决定,都可得到如下推论:商品比价与生产国的成本无关;也与贸易双方的经济发展水平没有关系。正因如此,所以不能简单地讲: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进行贸易就一定吃亏或者占便宜。
仅举一例。沙特阿拉伯并非工业发达国家,出口的原油属初级产品,但由于原油稀缺,1973年每桶不到3美元,到2008年曾涨到每桶100美元。35年上涨近40倍,超过了同期大多数制成品的价格涨幅。而近几年欧美经济不济,原油需求减少,价格大跌,这也不正好证明价格由“稀缺度”决定么?
最后对普莱维什的观点作三点澄清:第一,20世纪30年代前初级产品与制成品的比价所以下降,是由于当时初级品供应相对充足,制成品相对稀缺;第二,由于农机工具的应用与种植技术的改进,农产品产出率提高,单位商品价格下降;第三,欠发达国家为了出口创汇,控制了出口品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