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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在行动】兰州市108家物业得“负分”

2016-03-01 09:23:04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杨亚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2016年“3·15”

  原标题:市物管办公布去年全市物业企业“打分表”

  业主投诉多意见大108家物业得“负分”

  制图:杨加丽

  中国甘肃网3月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赵文瑞)衣食住行,是居民生活消费的四大主力军,随着居住条件的不断改善,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收费、服务常成为3·15期间的投诉热门。2月29日,市物管办对2015年度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成绩单”进行了通报,其中因对“五城联创”等专项行动重视不够、综合管理混乱、服务质量不达标、业主投诉多意见大的108家物业服务企业,市物管办做出了2—12分的扣分处理。

  记者了解到,有5家企业被下达拟吊销物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和限期整改通知书,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与扣分达到12分的兰州金轮物业类似,因不配合开展物业管理规范活动、“五城联创”、“大气污染防治”及“双百大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的兰州鑫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九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中成电力物业有限公司、兰州怡悦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也将面临一个月的限期整改期。若整改期过,经检查验收仍不达标的,将吊销企业资质证书。

  如果你家小区的物业公司有哪些做不到位的、有哪些地方让你不满意,可以向本报“3·15晚报在行动”反映。

  负分榜

  据统计,目前全市注册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近800家,自《兰州市物业服务企业量化考核办法》实施以来,每家物业企业都有了“成绩表”,每月、每季度市、区级物管办及街道、社区都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卫生、安全等管理情况及开展物业管理规范年活动、“五城联创”、“三不管”楼院整治及“大气污染防治”、“双百大整治”等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细化打分,总分共12分,若在一年内全部扣完,则意味着这家企业要面临“末位淘汰”,吊销企业资质、停止物业管理经营。2015年度,累计扣6分以上的企业共有22家,市物管办决定对其公开通报,接受全社会监督。

   A

  累计扣2分62家

  ●市物管办决定对这些企业给予行业通报批评,纳入所在社区物业管理重点监管企业,由社区对其实施重点监管。

   B

  累计扣4分24家

  ●除行业通报批评外,市物管办决定对这些企业举办物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参加的“提升服务质量专题培训班”,并考核,同时纳入所在街道物业管理重点监管企业,由街道物业主管部门对其实施重点监管。

   C

  累计扣6分15家

  兰州迎祥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甘肃戴维斯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兰州福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兰州天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兰州益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兰州欣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甘肃广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兰州银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民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兰州富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兰州茂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兰州恒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兰州瑞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兰州鑫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除A、B两项处理外,将纳入县区物业管理重点监管,并在市级媒体曝光。

  D

  累计扣8分1家

  兰州鸿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市物管办决定暂扣其企业资质半年。

  E

  累计扣10分5家

  兰州众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海宏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兰州静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甘肃恒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利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纳入市级物业管理重点监管企业,暂扣企业资质一年,2016年度资质年检不通过。

  F

  累计扣12分1家

  兰州金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市物管办将下达拟吊销物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和限期整改通知书,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

  看案例

  在上年度总体考核中被扣10分的5家企业中,市物管办特别举出两个业主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例做出通报,一方面提醒物业企业引以为戒,及时关注和制止此类事件发生,另一方面也鼓励广大业主积极维护居住空间内的公共安全和利益。

  案例一:

  兰州众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擅自允许42户业主在屋顶搭建违章建筑,侵占物业共用部位,侵害全体业主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对此,除了扣除10分的考核外,决定给予现物业企业资质等级三级降为暂定三级的处理,同时,一年内不得参加评优和物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案例二:

  中海宏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管理的中海凯旋门小区103户业主将原户门向前挪移,侵占消防通道和物业共用部位,该公司没有进行及时有效地劝阻和制止,也没有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市物管办决定对其给予2.8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杨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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