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保厅污染源自动监测显示,2016年1月份,污水处理厂成为甘肃超标排污大户,在被通报的14家超标排污企业中,污水处理厂有5家,占35.7%。
其中兰州市夏官营污水处理厂、白银市平川区清源污水处理厂、白银市会宁县污水处理厂、白银市景泰县污水处理厂和陇西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等5家企业涉嫌超标排污。甘肃省环保厅公布的数据显示,这5家企业排水口的COD或氨氮超标,其中白银市平川区清源污水处理厂的氨氮最大超标倍数为4.12。
除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外,一些排水企业、乳业企业、冶炼企业、化工企业和火电企业如金昌市排水公司、临夏市供排水公司、兰州庄园乳业公司、酒钢公司、金川公司、大唐八O三发电厂等企业的COD、废水、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超标,其中大唐八O三发电厂的烟尘超标11.75倍。
多年来,甘肃城镇污水处理滞后。记者从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甘肃全省污水处理厂的平均运行负荷率不到60%,没有达到国家要求的75%,个别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超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设计值,水质超标影响了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最新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第三季度,甘肃全省设市城市、县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88座,污水处理能力约191.33万吨/日,全省城镇在建污水处理厂4座,污水处理能力约15万吨/日。全省共排查出黑臭水体15条,其中13条已经纳入了《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