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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就餐遭遇“最低消费”可向物价工商部门举报

2016-02-17 08:23:10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文良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原标题:就餐遭遇“最低消费”可向物价工商部门举报

  2月16日,市民刘先生反映,15日晚,他和朋友在甘南路一家餐饮店消费时,被商家用“霸王条款”强制最低消费一次。本来仅消费380多元,结账时被服务员告知要最低消费580

  协答复称,商家的做法是违法行为,消费者被“最低消费”时,可向物价部门和工商部门举报。如举报查证属实,有违法所得的,商家将被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3万元以下罚款。兰州晨报首席记者张继培

  元,否则按580元结账。尽管刘先生据理力争,告知商家服务人员这是违法的“霸王条款”,但服务员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好再次点菜,将消费额被迫增加到580元。

  对于刘先生的遭遇,省消

  协答复称,商家的做法是违法行为,消费者被“最低消费”时,可向物价部门和工商部门举报。如举报查证属实,有违法所得的,商家将被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3万元以下罚款。

  首席记者 张继培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张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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