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
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关键是要始终秉持开放发展理念,实施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解决我国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实现与世界各国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要紧紧抓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历史机遇,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立足国内和全球视野相统筹起来,不断开创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局面。
打造全面开放新格局。坚持开放型经济发展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为总抓手,加快内陆沿边开放,提升沿海开放水平,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十三五”时期是“一带一路”建设从起步到提速的关键阶段,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完善现有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国际大通道建设和能源领域大项目合作,共建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和境外产业集聚区,促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加强内陆沿边地区口岸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形成各具特色的对外开放基地。支持沿海地区全面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和竞争,培育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充分发挥沿海地区在对外开放中的引领作用。
培育对外经济新优势。推动对外贸易和跨境投资从追求规模速度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实现从经贸大国迈向经贸强国的目标。实施外贸优进优出战略,提高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壮大装备制造等新的出口主导产业,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提高我国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实施积极的进口政策,向全球扩大市场开放,增加能源资源、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和国内有需求的消费品进口,促进国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居民消费条件改善。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提高引资质量,提升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增强外资溢出效应。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培育一批跨国企业,优化全球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
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适应国内外环境新变化和国内改革发展新要求,加快完善对外贸易、双向投资等管理体制。大力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建立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的管理体制,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提高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质量,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促进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健全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对外投资管理体制,完善对外投资促进政策和服务体系。强化贸易政策合规审查,推动同更多国家签署高标准双边投资协定,构建海外利益保护体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反垄断审查、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贸易救济等制度,完善涉外经济风险防范体制机制,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拓展经济外交新空间。坚持多边、双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齐头并进、良性互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在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中的主渠道地位,稳步推动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取得积极成果,促进多边贸易体制均衡、共赢、包容发展。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和亚太自由贸易区建设,逐步构筑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推动国际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完善,积极引导全球经济议程,推进亚太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推动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经贸领域合作。深化双边经贸合作,加强各层次经贸合作机制建设,不断充实合作内涵,巩固和扩大利益契合点。
扮演国际交往新角色。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我国要始终坚持正确义利观,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承担与自身能力相适应的国际责任和义务,为国际社会提供更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扩大对外援助规模,完善对外援助方式,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免费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经济政策等方面咨询培训,扩大科技教育、医疗卫生、防灾减灾、环境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减贫等领域对外合作和援助,加大人道主义援助力度。主动参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积极参与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切实落实减排承诺,推动建立公平有效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治理机制,实现更高水平全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