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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

2016-01-19 11:05:50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仁青东智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乡镇街道设慈善超市居民日常捐赠更方便

  中国甘肃网1月19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杨昕) 近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执行,《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80%的乡镇(街道)建立慈善分会,50%的乡镇(街道)设立慈善超市,各县区设立20-50个慈善捐助接收站点等。

  开展慈善电子商务等新型捐赠方式

  《意见》指出,要开展多形式、多样化的慈善捐赠志愿服务,要利用媒体普及慈善知识,宣传善人善举,鼓励和支持慈善组织及社会公众通过捐款捐物、慈善消费和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义诊、义赛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积极与国内外慈善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慈善机构、爱心人士支持慈善事业。探索捐赠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慈善信托、慈善电子商务等新型捐赠方式。

  建立慈善超市和捐助网络

  运用市场机制推动慈善超市创新发展和规范管理,形成较为完善的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站(点)救助网络,方便居民经常性捐赠以及捐赠家庭闲置物品。同时,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志愿服务点,搭建社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重点面向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群体,开展文体、法律、心理疏导、医疗保健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意见》明确,慈善组织要及时公开款物募集情况和慈善项目运作、受赠款物的使用情况,募捐周期大于6个月的,应每3个月向社会公开1次,募捐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全面公开;项目运行周期大于6个月的,应每3个月向社会公开1次,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全面公开。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在慈善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相关慈善领域联合型、行业性组织投诉,或向民政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举报。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仁青东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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