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川区发放城乡低保金7220万元
平川区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确保低保金及时足额精准发放,目前已累计发放低保金7220万元,筑牢了民生底线。
全力做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432元/月.人,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了35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2434元/年.人,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31元,使一、二类低保户实现政策性脱贫;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分别提高600元和800元,达到4114元/年.人和4314元/年.人。目前,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902户、10152人,发放低保资金4253.96万元,保障面达10.2%;有农村低保对象5038户、16798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966.44万元,保障面达16.7%;有五保户285户、364人,发放生活费290.15万元。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办法,加大院中救助力度,城乡医疗救助2767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16.86万元,资助城区特殊人群11522人参保,资助金额69.13万元。为确保困难家庭子女能够顺利入学,2015年共临时救助2217户、5827人次,救助资金达180万元;救助贫困大学生23人,发放救助金11.5万元。(赵宗幸 张世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