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县让穷地变“宜业” 让穷人愿创业
通讯员 尚晓伟
近日,来到宁县太昌乡申明村矮化密植园,同行人员告诉笔者,这里原来是一片庄稼地,2014年通过当地政府引导,将500多亩土地流转给庆阳北国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成了高科技苹果示范园。现在,这里的农民既有租金收入,还可以在企业里打工,企业也解决了用工问题,实现了农户增收与企业发展的双赢。
村民刘春霞家有8亩地,因为立地条件不好经济效益低,这几年她一直在外务工。2014年,在农村土地流转改革中,申明村创新方式,试行土地信用经营型流转。刘春霞把家里的8亩土地全部流转出去,自己在家门口打起了工。她说:“去年,一亩地给我500元,8亩地能收入4000元,在这里打工一天能挣60元,一年下来比种地多收入2万多元。”
与土地入股流转不同,土地信用经营型流转门槛更低,通过基层干部和村组干部的担保和发起,成立村级土地信用社,根据产业发展土地需求,组织社员存入土地,再将土地“贷”给经营主体,双方签订流转合同,进行土地经营。2014年,太昌乡申明村土地信用合作社就是通过这种模式,将土地“贷”给庆阳北国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成了集苹果苗木繁育、果产品加工销售、新技术研发推广为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苹果矮砧密植示范园。据太昌乡副乡长崔乐乐介绍,土地流转以后,农民进果园务工,年收入在1.5万元左右,同时,企业还安排有文化基础的农民在果园的技术岗位上从业,农民学到技术后就可以自己发展苹果产业。
“2014年,县上引进庆阳北国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6家农业产业化企业参与土地流转,发展苹果产业,这些公司采用国内外最先进的苹果树栽培技术,建成8.3万亩苹果标准化示范园,在公司的带动下,苹果品质不断提高,走进了国内外高端市场。”宁县经管局局长孙凯说。
近年来,宁县坚持把激发贫困户创业与引导土地流转相结合,农民的土地逐步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势产业集中,实现加速劳动力转移、促进土地规模化流转、产业化经营相得益彰的良性循环。为了确保土地规模有序流转,该县对流转土地后的贫困群众优先安排就地务工,优先享受低保,同时县乡村都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服务站和村级信用合作社,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进行收集、发布、价格评估、为流转双方搭建高效的交易平台。通过土地流转,过去效益不好的土地成为农民致富的“绿色银行”,农民在自家土地上就有了创业务工的机会,不少地方出现了“返乡创业潮”,土地流转带来的效益在逐渐凸显。
2015年,宁县新增流转土地面积4万亩,累计达到25.2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6.25%,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1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