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提升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水平
原标题:环县提升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水平
(记者 李文 通讯员 秦元勋)“以前开展村务监督不知从哪里下手,发现村上有不合理的事情,也不知道怎么监督。通过今天的培训,让我感觉工作有了方向,也会干了。我要替我们全村老百姓监督好村务和财务。”环县芦家湾乡花儿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魏双说。
近日,环县纪委监委利用3天时间,采取走进村组、划片培训、集中授课的方式,对全县20个乡镇254个村(社区)监委会主任进行了监督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水平,解决换届后新任村监委会主任业务生疏、不会监督的问题。
面对一些村监委会主任工作热情高,但文化程度低、不会监督等问题,环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围绕村监委会主任监督什么、怎样监督、怎样履职评价等三个方面,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两项职责、五种工作方式、六项权利、六项制度及九项任务”等业务知识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列举了大量的事例进行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方便村监委主任对照监督、规范履职。
为了增强培训实效,环县在培训中还通过引用实打实的村监委会主任违纪违规以及监督失职受到处理的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说责,提升了思想认知水平。培训中还设置了现场互动环节,对大家开展监督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现场讨论,取得了很好效果。
环县231个村先后实现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针对一些村监委会主任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以及监督走过场等问题,环县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职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村监委主任实行双重领导,在接受村党支部领导的同时,接受乡镇纪委的监督,并明确由乡镇纪委书记对村监委主任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监督,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对于认真监督及时向乡镇党委或纪委报告监督情况、提出合理建议的,评为优秀等次,由乡镇党委按照总人数的20%比例进行表彰奖励;对业务生疏,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原则性不强,特别是监督失职,定为较差等次,并责成辞职或提请罢免;对监督走过场,发现问题不报告、村干部优亲厚友、贪占截留、以权谋私等问题未发现的,实行“一案双查”,一并追究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监督责任。
与此同时,环县财政专项列支300万元,将村监委主任报酬由原来的每年4000元提高到每年12000元,进一步增强了村监委主任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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