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PK” 甘肃酒泉市8个文化馆全部上等级
中国甘肃网1月28日讯 (本网记者 张兰琴)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上等级文化馆名单》,全国参评文化馆3318个,2734家单位被命名为上等级文化馆。值得关注的是,甘肃酒泉市8家文化馆全部上等级,其中酒泉市文化馆、敦煌市文化馆、玉门市文化馆和瓜州县文化馆被评为国家一级馆;肃州区文化馆被评为国家二级馆;金塔县文化馆、肃北县文化馆和阿克塞县文化馆被评为国家三级馆,标志着酒泉市文化馆建设、管理、服务质量大幅度提升。
据了解,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每四年一次,是衡量文化馆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工作机制,对文化馆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酒泉市文化馆(国家一级馆):
酒泉市文化馆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酒泉群众文化活动组织辅导的权威机构和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阵地,承担全市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开展,文艺骨干的培训辅导,群众文艺创作的推广扶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业务涵盖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戏曲、文学、创作、民间艺术等众多艺术门类,工作覆盖市、县、乡镇等三个层面。内设办公室、业务辅导部、免费开放管理部、创作调研部和数字化部,另设酒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成了公共文化长廊、城市书吧和酒泉文创馆。
在大型活动策划组织、惠民演出、节庆文化活动、艺术培训,文艺团队,文艺创作等方面形成了品牌。先后荣获甘肃省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先进单位;甘肃省基层文化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组织参加了中央电视台《魅力中国城》竞演;参加了西北五省“丝路欢歌·丝路欢舞”群众文化展演;荣获甘肃省“舞动陇原”广场舞大赛一等奖。2022年荣膺国家一级文化馆。
敦煌市文化馆(国家一级馆):
敦煌市文化馆成立于1952年,与敦煌市美术馆、敦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三馆合一。2016年新馆落成,馆内下设群众文化工作室、美术摄影工作室、创作室、培训工作室、剧场管理工作室、群众活动室、百姓剧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等部室和5个群众文艺(团体)协会,馆内设有飞天剧院、美术展厅(2个)、非遗展厅、美术、声乐、戏曲教室、合唱排练厅、器乐排练厅、舞蹈排练厅、多功能教室等15个功能区域场所。
近年来,敦煌市文化馆先后两次被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授予“全省免费开放先进集体”和“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五年在敦煌市年终考核中荣获“优秀班子”称号;荣获酒泉市“五一劳动奖状”;酒泉市“一带一路科普教育基地”、敦煌市“青年文明号”等;组织的各项活动获“优秀组织奖”等奖项十余次。2022年荣膺国家一级文化馆。
玉门市文化馆(国家一级馆):
玉门市文化馆初建于1951年,由原民众教育馆改称为县人民文化馆。2011年11月搬迁至新文化三馆大楼至今。建筑面积3000多平方米,馆内下设辅导部、研创部、演艺部、办公室、财务室、非遗保护中心办公室等部室。馆内设有舞蹈排练厅(2个)、录音棚、会议室、多功能演艺厅、器乐培训教室、声乐培训教室、非遗展示馆、陶艺传习所等。
近年来,玉门市文化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2019年8月,原创舞蹈《埙声悠悠》、歌曲《玉门颂歌》、广场舞《雪域欢歌》获得甘肃省第五届“群星艺术节”奖;2019年11月代表甘肃省参加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比赛,荣获健身操舞第一名。2020年8月,代表酒泉七县市赴兰州参加甘肃省“春绿陇原·黄河之滨”专场演出取得圆满成功。2022年,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国家一级文化馆,被中宣部拟评为第九届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
瓜州县文化馆(国家一级馆):
瓜州县文化馆建于1953年,连续5届被国家文化部评定为国家一级文化馆。内设办公室、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业务部、阵地活动展演部等五个内设机构;共有党建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室、非遗展示厅、书画展厅、少儿培训室及成人舞蹈排练厅、器乐培训室、声乐培训室、小剧场、西部艺术交流中心、瓜州民歌及木偶戏传习所等14个功能室以及露天舞台和文化活动场所。
先后荣获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基层文化工作先进集体、酒泉市级文明单位和瓜州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各类集体奖项60余项。其中国家部委奖项10项,省级奖项4项,市级奖项8项,县级奖项28项。截止2021年底,单位职工先后在国家、省、市部门组织的各类展览、文艺演出中,创作的书画、摄影、小品、舞蹈、音乐作品,辅导的文艺节目(作品)等荣获奖项396项。
肃州区文化馆(国家二级馆):
肃州区文化馆成立于1959年,现馆址位于酒泉城区中心的鼓楼西南角,与酒泉起义纪念馆、肃州区美术馆合署办公。内设书画、舞蹈、声乐、器乐、戏曲等群众文化人才实训室和美术工作室以及酒泉起义纪念馆展厅、肃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馆展厅、美术馆多功能展厅、多功能演播厅等20余个功能室。
近年来,肃州区文化馆着力开展“五创”(免费开放创乐园、文化活动创品牌、服务基层创机制、文艺创作创精品、保护非遗创效能)行动,有力推动了群众文化的繁荣发展,先后荣获全省非遗保护工作先进单位、酒泉市华夏文化艺术节先进集体、肃州区文化旅游发展先进单位、区级“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连年被区委考核为“优秀班子”。
金塔县文化馆(国家三级馆):
金塔县文化馆成立于1950年,内设办公室、业务部、书画创作部两部一室,为公益性质的二级事业单位。文化馆新馆于2016年8月开工建设,于2019年9月底投入使用。包设金塔剧院、书画展厅、非遗展厅、摄影展厅、免费开放活动室、传习所、数字文化长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
金塔县文化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每年开展节庆文化活动15场以上,各类公益性演出100余场次,定期举办文化站长(骨干)、农村实用文化人才培训班4期,举办书画摄影展览6场次以上,组织省级以上协会会员文化交流活动3场次以上,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文化艺术交流,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肃北县文化馆(国家三级馆):
肃北县文化馆1958年成立,与肃北县美术馆、肃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三馆合一”总称文化馆,是全县唯一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中心。2021年8月搬入文博中心新馆址。内设办公室、群文股、美术股、非遗中心、文化馆有3个展厅,即“蒙古族服饰展厅”“非遗成果展厅”“文创展厅”;5个展室即“书画工艺品展室”“摄影作品展室”手工艺品展室”“群众文化辅导室”“器乐辅导室”,1个多功能演艺厅,15个非遗传习所。
近年来,充分利用文化阵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春节灯谜游艺活动为中心,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化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班及群众文化辅导,结合重要节庆开展宣传工作;形式多样的进行科普、政策、法则、少儿书画等内容的宣传;按时完成各类书画展览的作品征集及各类文艺展示展演活动和音响灯光管理、舞台设计搭建等。定期举办各类书画展览和展厅讲解任务,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阿克塞县文化体育中心(文化馆)(国家三级馆):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文化馆成立于1960年,内设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体育馆、非物质文化保护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新市民实践中心;馆设综合办公室、文化股、非遗股、体育股、后勤保障股五个科室。内设音乐教室、舞蹈教室、演艺剧场、服装道具室、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室、摔跤馆、健身房、赛马场、美术教室、美术展厅、阅览室、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和城市展览馆等功能区,是全县开展公共文化体育活动的综合性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
近年来,文化馆工作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先后获得“全国三个哈萨克族自治县第二届阿肯阿依特斯阿克塞第六届赛马会暨民族风情旅游节筹备工作先进单位”“第九届哈萨克式摔跤亚洲锦标赛工作先进单位”“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60周年县庆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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