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征程中谱写地方立法新篇章——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综述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王虎
回顾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一份厚重的立法成绩单徐徐展开——审议省级地方性法规52件,其中制定9件、修改23件、废止9件、初审11件,审查批准市州和自治县报批的法规33件。成绩单的背后,是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所做的不懈努力。
围绕大局,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坚持与时俱进,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中找准坐标、瞄准靶心:
紧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修订标准化条例,完善制定标准的要求和程序、建立标准实施机制、强化监督服务,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修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细化财税金融扶持、创业创新支持、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举措,为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积极适应技术市场发展新形势,修订技术市场条例,依法促进我省技术交易,保障技术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科技和经济融通发展;
甘肃是文化旅游资源大省,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旅游条例,从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力促进了我省旅游业健康发展。
强化引领,为社会建设和治理“保驾护航”
地方立法对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具有规范引领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加速相关领域立法,为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法治力量。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禁毒条例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有效预防和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加强社会信用管理,规范社会信用服务,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社会信用条例,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共同提升社会诚信水平。
新修订的水路交通管理条例于去年11月起施行,依法加强安全监管,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去年是县乡人大换届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实施选举法细则,适当增加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数量,补充完善代表选举的程序性规定,依法保障了全省各级人大代表选举有序进行。
坚持人民立场,让百姓充分享受法治红利
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小切口、真管用、有特色”入手,加快民生领域立法,着力通过立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指示精神,以“小切口”立法制定反餐饮浪费条例,推动形成珍惜食品、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和餐饮习惯。
就业是最大民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就业促进条例,从政策支持、创业扶持、就业援助等方面做出规定,推动落实稳就业保就业举措,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针对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变化,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从家庭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重点环节,完善细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合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新修订的消防条例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健全完善了火灾预防的相关措施。增加了农村住宅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和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还明确禁止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完善机制,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省人大常委会注重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各环节各方面,拓宽民主立法的渠道。健全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沟通联系机制,坚持常态化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搭建反映民情、倾听民意、汇集民智的平台。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发挥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强化基层群众对立法工作的直接有序参与,最大限度凝聚立法共识。
严把“立项关、起草关、合法性审核关、统一审议关”,确保立法质量和效率。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高协介绍说,为守住合法性底线,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办法,维护了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按照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对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营商环境、计划生育等方面法规开展4次专项清理工作。同时,印发《甘肃省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办法》,对全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促进法规清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严格遵循合法性审查原则,从严审查报批法规,持续加强对市县的立法指导,切实提升市县法规质量,保证国家法治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