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观点】叶舒宪:关于上古史研究的瓶颈和误区——给《图腾分析路径下中国五帝文明研究》作者的信
摘要:自古史辨派以来,中国上古史领域出现一种研究瓶颈现象,如何利用考古学新发现的材料去“对号入座”式地求证被疑古派推翻并证伪的三皇五帝系统。研究瓶颈所造成的当下局面是:相关探讨众说纷纭而莫衷一是。文章对新出著作《图腾分析路径下中国五帝文明研究》展开书信对话,希望交流文学人类学派在这方面的研究经验和理论建构,强调文化文本观念对于突破瓶颈所带来的作用,以及四重证据法运用中的物证优先原则。
关键词:上古史;“对号入座”;研究瓶颈;四重证据法;物证优先
希亮你好!大著《图腾分析路径下中国五帝文明研究》(付希亮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9 年版,后面谈及该书时仅指出页码)已经收到。谢谢你推出新书即热心寄送给我。我将去年出版的《玉石神话信仰与华夏精神》《四重证据法研究》和《玉石里的中国》三书,回赠寄送给你,仅供批判参考。
你对上古史的钻研精神可嘉,能以先秦文学的专业为基础,转向五帝时代和《山海经》的研究方向,并且能够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坚持十多年独立探讨,积累下来完成这样一部有体系性的专著,并且通过专家评审,作为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得以公开出版,实属不易。可喜可贺!
你独辟蹊径,不迷信权威,不认同传统的华夏文明五千年说,也不认同夏商周断代工程将夏朝起始年定在公元前2070年的新观点,而借助于考古学新发现的史前文化情况,将炎黄蚩尤逐鹿大战的年代重新考证,认为发生在距今4200年前,并将距今4200年至距今4000 年前的200年时间段指认为五帝文明时代。
我所走过的学术路径与你有相似之处,也是先从中文系毕业,然后翻译和研究神话学理论,为超越20世纪初古史辨派有关中国上古史研究的疑古观点,而转向文化人类学和考古学的漫长的自修补习历程,期间也尝试提出研究上古文化的一套融合多学科新知识的综合性方法论,先称为三重证据法,后再增加考古学证据,改称四重证据法。对于保守一些的学人而言,这虽然不算大逆不道,至少也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做法吧。我和文学人类学研究会的荣誉会长萧兵先生被先秦文学研究界视为另类学者,由来已久。其实文学人类学的这种研究思路,还是顺着闻一多和他的弟子孙作云的思路(即用文化人类学、民俗学的新范式和新材料重新再造国学考据学的传统)而一线发展改造而来的,你书中提到并引用这二位前辈,这是和文学人类学相通的;你没有敢提及或引用萧兵先生,这很真实地反映了先秦文学研究界 不少学者对萧兵先生的一般看法:即敬而远之也。据我所知,对萧兵影响最大的学者就是闻一多。近年来也有人对闻一多的古典研究范式提出质疑,不足为奇。
为什么敬而远之?我推测是生怕这位自学成才的学者研究工作不靠谱,猜想成分较多,而实际能够证明的则较少。既然如此,我们如今有没有办法解决这种面对上古史研究较为普遍的学术忧虑呢?
就你的著作立论而言,在胆识方面可以说超过了萧兵先生。比如你论说史前南方的良渚文化是三皇之祖籍地,包括伏羲女娲和炎帝神农的文化联盟(第120-130页),说黄帝文化兴起于南方,后移居到中原郑州地区建都,并组成五色帝大联盟,对应着考古学所命名的史前中原龙山文化;认为蚩尤集团即河伯集团,以白龙、马、虎、猴、牛、羊等为图腾(第201 页);认为长江中游地区的屈家岭和石家河文化是共工族群的文化(第131页),并将考古学所说的史前文化六大区系,全部直接挂钩到你尝试建构的“五色帝联盟”;等等。这些可以说都是你著作中大胆立论的新观点,让人有一种目不暇接的感觉。
若逐一盘查论证过程,笔者对这些观点的多数是不敢苟同的。许多讨论内容是可以尽情 推测,却无法证明的。既然无法证明,却硬要去求证,给人一种勉为其难的感觉。这当然需要勇气。但是学术的事情,除勇气外,更需要理性,需要理论引导,需要讲究研究方法。
以我个人的经历而言,在年过50岁时,迎来这样一次学术生涯的大转向,缘于去辽宁和赤峰地区实地探访红山文化遗址,观摩5000年至8000年前的出土文物,体会兴隆洼文化石雕人像(女神像)动物像(神熊),红山文化泥塑神像和玉雕的神话动物形象等。因为目睹了在牛河梁女神庙里发掘出的熊头骨和熊塑像,这才恍然大悟:5000年前的至高神圣偶像不是龙与凤,而是枭与熊(红山文化玉枭出土者不在少数)。至于黄帝以枭还是以熊作为图腾,你依据汉代祭祀用枭,就认定黄帝为枭图腾,似有证据不足之嫌也。因为汉代与黄帝时代差距过大了。司马迁《史记》明文记载了黄帝有轩辕及有熊的雅号。此外还有伏羲号黄熊;鲧禹治水兼有化熊本领;夏启这个启字,与《中山经》有关熊山熊穴叙事的“冬闭夏启”特征,完全重合对应!我去考察红山文化遗址文物之后,明白一个道理:上古史或史前史的真相探索,一定要在考古新发现的广阔天地中去寻找相对可靠的答案。基于此,写出《熊图腾——中华祖先神话探源》,由此而一发不可收,全力投入到对史前玉文化的探索中,15年来发表相关习作论文200余篇。但是我还是未能将研究重心放到考证神话人物方面。
我看你书中也引用了少量的考古学资料和不少的民间文学方面的资料。其实民间民俗方面的证据,我们文学人类学这一派称之为“第三重证据”者,是否可以用于考古学和国学的考据学方面,争议一直很大,见仁见智。如果搞不好,也会陷入误区的。考古学在近些年也发展出一个新兴的交叉学科,叫“民族考古学”,其宗旨就是要将人类学民族学方面的知识用于考古学研究,这当然也在考古界本身引起激烈争论。焦点问题是,不同民族或族群,不同时空的相似文化现象,能不能放在一起类比?类比的结果,是证明还是推测?至少有一点可以得到认可:即使不能做到实证,有民族学资料类比的推测,比没有此类资料类比的推测,会显得更加可信一些。可见,光是罗列多重的证据是根本不够的,如今想到的一个弥补的办法是,对多重证据的使用,提出限制性原则,即先明确,哪些证据的运用属于实证,哪些证据的作用在于辅助阐释,或引导阐释的方向。为了避免无法实证的东西,而专注于可以实证的东西,我们这两年尝试建构有关文化文本的理论体系,并关注“证据间性”的探讨,推出《重述神话中国——文学人类学的文化文本论与证据间性视角》,还分别提出一个“情景化”即语境还原的原则 ,以及一个“弃人择物”的原则。目的是要暂时回避在那些现有知识条件下,根本不可能实证的神话传说时代的人物求证问题,像黄帝炎帝颛顼尧舜禹之类,皆属于此类目前不可能实证的问题。在我看来就是进入了瓶颈而不能自拔。要是执著地去碰此类问题,只能提出猜测性观点,也就是必将滞留在众说纷纭状态,自说自话,根本无法定于一尊的。像沈长云教授那样看到神木县石峁古城的发掘简报,就立即联想到黄帝,指认其为黄帝之都城的做法;以及考古学界专家们看到安徽有个地名叫禹会村,就将当地发现的史前文化指认为大禹创建的夏朝文化之类;诸如此类如今十分流行的“对号入座”式的研究方式,我们一定要有所警觉,尽量避免效法之。道理很简单,黄帝存在与否,无法实证,更不要说黄帝活动的时空界限了。但是《山海经》所云黄帝播种出一种最佳玉石叫玄玉的,却完全可以根据出土的文物情况,加以辨识。在河南灵宝(即你书中认定的黄帝活动的洛阳地区)黄帝铸鼎原下发掘出中原地区最早的一批玉礼器,几乎全部用一种材料,墨绿色蛇纹石,此 即《山海经》所言玄玉的实物原型也!看来你判断《山海经》成书于商代初年,虽然已经超出当今大多数学者的看法(战国时期),但还是不足以反映此书内容的古老性。过去关注《山海经》的学者,没有谁能弄清楚什么是玄玉,为什么这种玉石和黄帝联系到一起,并且被夸赞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至今5300年的中原出土的这一批最早的玉礼器俱在,玄玉的物质原型问题,终于打破了数千年来死无对证的历史尘封状态,成为可以验证的研究对象。为弄明白灵宝西坡仰韶文化大墓出土玄玉钺的材料来源,我们沿着黄河渭河,一个乡一个县地做田野考察,终于在第十一次考察中,找到渭河上游的墨绿色蛇纹石玉矿山的真实存在。原来《山海经》所记之黄帝玄玉,今天还在开采使用,即大量生产西部旅游纪念品夜光杯的原材料。这个调研过程,就构成我写玉成中国三部曲的第三曲——《玄玉时代》的素材。
《山海经》那样执著地记述着天下400座山的物产情况,最突出的就是出产什么样的玉石资源。它所反映的,一定是那个先于青铜时代而存在很久的玉器时代的价值观吧。我们由此得出有关文化文本的动态生成的新认识思路:甲骨文是一套占卜通神符号;玉礼器也是一套占卜通神符号。孰早孰晚,一目了然!
一定是更早的神圣物质符号,引出较晚的神圣文字符号。所以汉字创始的过程中不得不纳入大量玉石与玉礼器的内容,直到许慎《说文解字》里,还保留着124个从玉旁的字。没有对玉器时代数千年传承的新认识,汉字符号中为何大量存续玉文化信仰符号的问题,永远也得不到合理的认识。你的著作中依据《穆天子传》关于群玉之山有“先王策府”和“玉版”的叙事,推测黄帝时代已经有玉版书写文献传世:
这些文献,大概是史官用朱、碧、黑等颜料书写在玉石之上。周穆王“攻其玉石,取玉版三乘”,当是为书写而制取。(第103页)
这也是让人浮想联翩的新观点。史前玉版书的存在,是有可能的,但目前看到的几件玉版文献,都是商周至战国时期的。夏代和夏代之前的,目前尚未发现实物。在没有实物对质之前,古代文献上对夏代文献的说法,只能当作一种参考,也还是不能证实。仅仅依靠解读没有文字的玉礼器符号的神话和信仰意义,同样可以重建出先于夏代的文化文本。换言之,文化文本的概念引领我们进入无文字时代的研究。文化文本的概念大于文字文本,能够指向文字产生以前的符号物。同样道理,要想弄懂《山海经》的内容,也需要诉诸早于甲骨文汉字的通神符号系统,也就是《山海经》中一二百次强调的先民心目中的神圣化物质——玉石及其制品——玉礼器。在夏商周三代政权过后,这些史前文化中具有信仰核心之意义内容,就已经没有人能够看懂了!赢姓的秦始皇选中宝玉这唯一材料制作象征大一统帝国权力的传国玉玺;汉家刘姓皇帝们则创立出一种专属本皇族特享的葬礼待遇——金缕玉衣制度,都是在玉石神话信仰宗教全面衰微之后,在社会最高统治阶层内部变相延续和传承该神话信仰体系的突出表现。玺印和金缕玉衣,都是秦汉文化遗留下来的,是可以考证的实物存在。不像你力图建构的五色帝系统,只能在学者们的想象中存在,一时无法真正落实在大地上。
什么是“物证优先”的求证原理呢?原先要用“弃人择物”这样的直白的标题,后来考虑这样措辞听起来好像不大妥当,我们作为华夏文明炎黄子孙的后代怎么能够斗胆放言将黄帝炎帝蚩尤等祖先时代的伟大人物抛弃掉呢?今年初,笔者应邀为新创刊的《国际比较文学》杂志撰写的长文《物证优先:四重证据法与“玉成中国三部曲”》,就纠正了“弃人择物”这个说法,替换成“物证优先”说了。
这听起来好像是在模拟法庭审判吧。这就对了,法庭审判最讲究证据的种类和轻重。我们做人文研究或历史研究,也多少需要效法法庭审判程序的严肃性和严谨性,希望能尽量避免个人主观意识对研究的干扰和误导作用。即使在推理过程中需要借助于联想和类比,也要尽量将联想控制在相对能够得到实证材料的范围内,而非“放马由缰”式的自由联想。在该篇文章中,我对这个原则的说明如下,兹引述一段,请你批评指正吧:
玉成中国三部曲,指我在2015至2020年间出版的三部专著。第一曲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中华文明探源的神话学研究》。该书……上编“理论与方法”,首倡人文研究从“书证”到“物证”的考据转向,以及书证物证和人证互鉴的方法论“四重证据法”(第二章);提出以文化大传统新知识“重建中国文化观”的理论目标(第三章)和“玉器时代说的国际化视野”(第四章)。下编“夏商周秦神话历史”,要将中编所展开的文化大传统新认识带入到对三代文明的探索中。笔者自觉回避了夏商周的年代与国都地望之类证据不足的问题,目的是不再陷入此类纠缠不清的学术陷阱,转而集中精力去探讨三代王朝不同的核心性神话圣物及相关意识形态建构情况,寻觅夏禹建鼓(或相当于夏初年代)之礼乐实物,梳理相当于夏朝国徽与国旗的神圣动物图像之源流,聚焦二里头遗址新出土铜铃铜牌等顶级神 圣符号物的民族志解读,兼及商代出土“玄鸟”型鸮尊、鸮虎合体的妇好圈足觥、虎食人卣等一批顶级青铜器图像解读等。这些探索性的内容是要对文物造型和图像叙事内容做神话学的辨识分析,此类圣物诠释难免遇到证据不足的情况,继续探索和争鸣的空间也是很广阔的。
在第二部曲《玉石神话信仰与华夏精神》完成之后,开始总结出求证无文字时代的文化传统(如夏代和夏代之前的传说时代)之原则,即多重证据法应用研究中的三项基本原则:
其一,是“物证优先”原则。
其二;文物实证与神话阐释(即:人文阐释)互动原则。
其三,再语境化的“激活”原则。
这三个原则要求研究者明确意识到,尽量不直接参与有关神话传说时代的半神话性人物的无休止争辩,也尽量回避对号入座式的随意性猜想和无根的论说。而是优先选择与神话传说时代人物相关并能够提供实物证据的遗物,作为集中力量去求证和阐释的对象。这就是三部曲之第二曲——国家重大招标课题“中国文学人类学理论与方法研究”的立项宗旨,希望能从方法论领先的探索实践中,逐步形成一套本土版的文化理论体系,以文化文本,大小传统和多级编码与解码为该理论的核心内容。
“物证优先”说的选择原理,在于弃虚就实,暂时回避那些目前知识条件下还无法证明的东西,将研究者的有限精力聚焦到可以证明的东西,以免浪费研究者宝贵的时间和同样宝贵的研究热情。之所以要实施这样明晰的选择性策略,因为如今多数学人在不考究不琢磨自己方法论的条件下仓促上阵,很容易陷入事倍功半或徒劳无功的假学术问题。似是而非的主要误区就是不区分可以实证的东西和不可以实证的东西。比如说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之际有热心企业家投入巨资创办一个“清华大学法学院凯原中国法治与义理研究中心”,并确认将“黄帝思想”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相对于其他人文学科而言,法学学科应该是最讲究证据的。清华法学院的这个新诞生的学术机构,却将目前根本无法证明其存在的黄帝的思想,锁定为科研目标。要知道,国际史学界目前根本不承认没有留下文字书写痕迹的我国第一王朝夏朝,更不要说更早的尧舜和炎黄二帝了。如今学界诸如此类的课题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其潜在的误导作用十分可观,似乎一夜之间又回到了顾颉刚等发起的古史辨运动之前的年月里。
你在书中认为当今学界历史学与考古学没有能够有效结合起来,窃以为这个判断是对的,但是你接着又说:“在当今学术界,探讨传说时代历史与新石器时代考古之间的联系几乎成了‘禁忌’”(第120页),这就不大确切了。如今的上古史研究不但不是什么禁区,反而是观点纷纭、众声喧哗的。你以五帝文明为著作标题,但好像还没有涉猎过考古学界专家们撰写的一些书,如郭大顺的《追寻五帝》(2010)、韩建业等人的《五帝时代:以华夏为核心的古史体系的考古学观察》(2006)、陆思贤的《神话考古》(1995)、贺刚的《湘西史前遗存与中国古史传说》(2013),还有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扎拉嘎研究员撰写的大著《展开4000年前折叠的历史——共工传说与良渚文化平行关系研究》(2009)。这五位中的前四位,都是考古学专业出身,并一直在考古单位工作的学者,他们的研究也都向五帝时代进取,不能说这里是什么禁忌之地。问题在于,每个专家所提出的观点,都不大能够得到普遍认同和接受,大体上依然滞留在自说自话的境地。原因就是笔者一再强调的:无法拿出有力的物证,也就无法突破上古史研究的瓶颈。关于物证方面,除了参考法学学科的证据学研究成果,还可以下一些功夫去研读文化人类学近年发展出的分支——物质文化研究方面。物的叙事,给我们带来非常广阔的思考空间。
作为一名研究者,我们需要明确自己在学术赛场上的运动员身份,不能同时也兼任裁判员。我的以往研究也引发一些学术上的争议和争鸣,这都是学术进步的条件。关键在于能不能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逐渐改进自己,调整研究策略,避免再度陷入“对号入座”式的研究瓶颈。以上意见,算是初读后的感想,供你参考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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