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政策 夯实基础 加强监管——甘肃省2021年整合涉农资金支持乡村发展工作综述
原标题:【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优化政策 夯实基础 加强监管
——我省2021年整合涉农资金支持乡村发展工作综述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刘健
日益壮大的产业、整洁优美的环境、精神饱满的群众……随着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拓展,乡村全面振兴接续展开,陇原大地乡村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乡村发展、农民增收,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如何高效用好涉农资金,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推动脱贫地区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发展,对甘肃来说至关重要。
站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新起点,今年,我省把整合涉农资金工作作为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的现实检验,从政策优化、基础夯实、资金监管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调整优化政策
我省是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起步比较早的省份,在涉农资金整合方面,有着较好的基础。
今年以来,省财政厅准确把握新的形势和要求,在贯彻中央有关资金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分析各市县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从政策层面对涉农资金管理进行了优化。
——整合实施范围。将省级试点范围由脱贫攻坚期的17个插花型贫困县扩展至全部非贫困县,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覆盖全省所有县区,省级涉农整合资金由原来的12项增加至13项。
——推动均衡发展。将原来“分配给58个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全省平均增幅”的政策规定,调整为“分配给58个脱贫县的县均投入规模不低于其他县的县均投入规模”,取消了“基数加增长”的分配方式,统筹兼顾脱贫县和非贫困县实际。
——做到“钱与事”紧扣。明确县级依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和本地乡村振兴规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从2021年起整合资金的5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以后逐年提高,保证省委省政府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等重点任务的落实。
夯实执行基础
好政策要产生好效果,就要让政策走完“最后一公里”,真正在基层落地生根、惠民利民。
“只有当具体执行者对政策把握准确,不当‘大概先生’‘基本掌柜’,能够守住‘底线’‘红线’时,才能做到政策执行不变通不走样,真正将涉农资金的作用发挥好。”省财政厅负责人表示。
为了帮助市县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新的规定,确保涉农整合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今年,我省先后举办了全省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视频培训会、全省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暨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培训会,指导全省各市县相关人员提高政策理解和把握能力,安排部署调整完善项目库、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推动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夯实涉农资金政策执行基础。
省财政厅还及时对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审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指导各县切实编制好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强化资金监管
涉农资金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关乎乡村发展大计,要确保使用到位、使用规范,就必须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发挥出应有的效益。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齐抓共管、紧密配合,切实加强工作协调对接力度,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同时,坚持“双审”机制,即财政部门审查资金来源,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审查使用范围和项目安排情况,力保整合资金合规有效使用。今年6月和8月,省财政厅等11个涉农整合资金主管部门,先后两次对市县区整合方案进行逐个联审,重点针对资金使用不规范、资金项目匹配不精准、用于产业发展资金比例低等问题,“一对一”“面对面”提出调整完善意见。
此外,我省坚持月通报约谈机制、严格执行资金动态监控制度、建立干部分片包抓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做到资金与项目精准匹配,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
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省级下达市县中央16项、省级13项涉农整合资金295.7亿元,各地计划整合使用资金260.6亿元,整合率达84.1%。其中,用于产业发展方面150.6亿元,占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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