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兰州市关于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严控人员流动及关于加强涉疫重点地区来兰返兰人员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的通告
兰州市关于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
严控人员流动的通告
当前,我市正在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链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采样点按居民小区、机关单位、社区网格规范设置、流动采样,分小区、分单元、分时段通知居民就近采样。中央驻兰单位,省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进行采样,并发动广大市民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采样。
二、核酸采样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间距,不扎堆、不聚集,严防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采样结束后,请及时返回,减少流动,注意防寒保暖。
三、小区进出人员必须测温验码、佩戴口罩、登记信息、凭小区出入证出入,对健康码异常人员立即报告所属社区(村)。
四、各社区(村)要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做到“喜事缓办、丧事简办、聚会不办”。
五、凡未参加核酸检测的,健康码一律赋“黄码”;连续两轮都未参加核酸检测的,健康码一律赋“红码”;未参加核酸检测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相关部门和企业已做好各类生活物资储备,供应充足,物流畅通,物价平稳,请广大市民科学理性储备生活物资。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企业、商贩,有关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
齐心抗疫,你我同行。短时间的不便,将换取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利局面。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打赢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
关于加强涉疫重点地区来兰返兰人员
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连日来,本轮由前往西北地区旅游的“旅行团”引发的疫情波及范围大、传播速度快,已涉及内蒙古、甘肃、陕西、宁夏、贵州、北京等多省区市,疫情传染链持续向外扩散,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艰巨。为严防疫情输入,巩固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您:
一、主动核查近期行程。对近期有中高风险旅居史和以下行程的来兰返兰人员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10月10日(含)以来途经甘肃省张掖市,10月11日(含)以来途经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10月14日(含)以来途经甘肃省嘉峪关市、张掖市,10月15日(含)以来途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10月16日(含)以来途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兴庆区,10月17日(含)以来途经湖南省长沙市、青海省海东市,10月18日(含)以来途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贵州省遵义市、北京市丰台区、北京市昌平区。对因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加强公共场所管控。各类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医院诊所、学校、影剧院、景区景点、KTV、网吧等公共场所要加强消毒消杀,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码”“接种码”三码联查,采取各种形式提醒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病例地区旅居史的来兰返兰人员主动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宾馆、酒店等提供住宿的单位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旅客测温、查验,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病例地区旅居史的来兰返兰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强化公共交通防控。所有涉疫地区人员近期内一律暂缓来兰返兰,外地来兰返兰人员出站须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无异常方可正常出站流通。全市所有公交车和出租车司机必须佩戴口罩,并及时提醒乘客全部正确佩戴口罩,对拒不佩戴口罩的乘客,可以拒绝提供服务,同时要认真做好交通运输工具消杀工作。
四、积极落实个人防护。外省旅游、出差来兰返兰人员,应开展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前往定点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时主动告知旅行史和接触史。来兰返兰人员要主动积极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核酸采样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一米间距,不扎堆、不聚集。
五、尽快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尚未接种的12周岁以上来兰返兰人员尽快接种新冠疫苗;未按照免疫程序完成全程接种的,尽早接种;已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2剂次或腺病毒载体疫苗1剂次满6个月的18周岁及以上人员尽快加强免疫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感谢广大市民的支持配合!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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