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公安局 平凉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车辆通行管控的通告
平凉市公安局 平凉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车辆通行管控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内兰州、张掖、嘉峪关、天水、陇南和内蒙古阿拉善、宁夏银川及吴忠、陕西西安等涉疫地区来平车辆,非特殊情况不准驶入、予以劝返。
二、其他非涉疫地区来平车辆,驾乘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绿色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符合要求方可驶入。
三、涉疫地区运送重要物资货运车辆及邮政、快递运输车辆,驾乘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绿色健康码和行程码,并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人员查验。非涉疫地区运送重要物资货运车辆及邮政、快递运输车辆,经查验驾乘人员体温正常、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的可正常通行。
四、离平车辆及驾乘人员,非特殊情况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人员查验。
五、对不听劝阻、拒不服从管控或者阻碍疫情防控人员执行公务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1年10月24日12:00起施行。解除管控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平凉市公安局 平凉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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