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去年生态环境质量为“十三五”期间最好水平
原标题:《2020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去年生态环境质量为“十三五”期间最好水平
中国甘肃网6月4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报道 作为“六五”环境日宣传系列活动中的一项内容,6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保督察专员蔡桂星发布《2020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公报显示,2020年,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辐射环境等方面稳中向好,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十三五”期间最好水平。
优良天数同比增加
2020年我省14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达到年二级标准,同比2019年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及臭氧浓度均同比下降。14个市州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41,同比下降5.0%。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93.7%,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全省各地全年均未出现酸性降水。
地下水水质总体稳定
2020年,38个地表水国控断面均为Ⅰ至Ⅲ类水质,优良比例100%;68个地表水省控断面中,Ⅰ至Ⅲ类水质断面67个,Ⅳ类水质断面1个,无Ⅴ类、劣Ⅴ类水质,优良比例98.5%。黄河、西北诸河、长江三大流域水质较2019年有所改善。35个国考地下水点位中,18个点位水质改善,17个点位水质稳定;46个省考地下水点位中,18个点位水质类别同比未发生变化,其余点位水质类别有所下降。全省29个地级城市饮用水源地和99个县级城市饮用水源地中,28个地级水源地和97个县级水源地水质达标。
城区声环境质量处“较好”水平
全省城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49.5至57.1分贝之间,声环境质量处在“较好”水平;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57.7至68.5分贝之间,声环境质量处于“好”和“较好”水平;14个城市功能区噪声累计监测1000点次,昼间、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4.2%、79.8%。
辐射监控符合国标
全省14个陆地γ辐射监测点累积剂量测得的空气吸收剂量率、59个地表水体监测点及57个土壤监测点样品中测得的放射性活度浓度,均属正常环境水平;主要放射性污染源周围辐射环境监测结果较往年无明显变化;3个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3个电磁辐射污染源监测点监测结果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未发生重大土壤污染环境事件
2020年全省土壤环境总体可控,全年未发生重大土壤污染环境事件,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也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蔡桂星说,2020年,我省举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甘肃)高峰论坛”,率先在全国启动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与污染现状调查,完成黄河流域4个水系36条重要干支流7大类15小类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初步建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并配合国家圆满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同时,纳入《甘肃省2020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32项具体工作任务全面按期完成。
发布会上还就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了通报。
另据介绍, 6月5日是环境日,今年国家宣传主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广泛动员全省各界力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委宣传部、天水市人民政府将在天水市设主会场,举办2021年甘肃省“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同时,其他市州政府所在地也将设分会场,同步开展系列活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吕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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