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原则 公办小学:划片登记入学 公办初中:对口划拨入学
原标题: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原则
公办小学:划片登记入学 公办初中:对口划拨入学
中国甘肃网5月14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张丽丽)5月13日,记者从2021年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会上了解到,2021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公办小学采取划片登记入学,公办初中采取对口划拨入学。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确定生源,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凡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 日前,含8月31 日出生)的兰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必须依法注册入学;凡兰州市2021届小学毕业生和户籍在兰州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非兰州户籍的外地小学毕业生均可免试升入兰州市初中。城市四区公办初中对口划拨方案将于6月9日公布。
小学阶段招生
小学招生继续坚持以单校划片为主要方式。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内教育规划布局、历史沿革、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周边生源、交通状况、家庭住址及户口等因素,相对就近、合理划分本区县每所公办小学的招生范围并予以公开。
实际就学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片区适龄儿童,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解决,确保不新增大班额。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冲动强烈、学区房问题突出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探索开展“双片区”招生试点及集团化、一体化片区学校内部调配入学试点,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多校划片招生或电脑随机录取招生。
招生录取继续坚持“人房户一致”优先,坚持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的政策。依据划定的片区,区域内适龄儿童按有房有户、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户口)、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无户无房等情况,排序录取入学。对于人户分离、空挂户等特殊情况,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初中阶段招生
初中招生继续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采取对口划拨方式入学。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学校分布、交通状况、办学规模、各小学毕业生人数、家庭住址及户籍等因素,合理确定每一所初中的招生范围。划拨方案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对口直升,其他学校按户籍地址或居住地址划拨到对口初中。
2020年9月30日以后转入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民办小学参加地方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外地(外区县)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及在外地就读需到城市四区升学的符合条件的外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市区联合招办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不允许跨区流动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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