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物业管理条例增加工会组建内容 有利于更多物业行业职工加入工会
工人日报讯(记者康劲 通讯员崔小清)记者从甘肃省兰州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新修改的《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首次增加了党建引领和工会组建等内容。
《条例》提出,要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物业管理协商共治机制,支持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依法开展物业管理活动。同时,鼓励和支持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根据有关法律和章程设立工会等群团组织,积极发挥群团组织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
据介绍,近年来,兰州市着力创新工会组建载体和组织形式,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全面推进“八大群体”建会入会。截至2020年底,发展“八大群体”实名制会员1.3万人,建立工会260余家,其中,一大批物业行业职工加入工会组织。同时,兰州市各级工会组织通过提供化解矛盾和纠纷、开展困难帮扶和走访慰问、加强技能培训等服务,让物业行业的职工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宗军表示,《条例》的修改是对兰州市基层管理党建引领实际经验的总结提升。《条例》中增加了党建引领和工会组建等内容,有利于将更多的物业行业的职工吸引到工会中来,让他们感受到“娘家人”的贴心关怀和诚心帮助,提升建设美丽兰州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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