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限塑刻不容缓 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紧盯重点环节对禁限塑料制品说“不”
原标题:倡限塑刻不容缓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紧盯重点环节对禁限塑料制品说“不”
市场监管部门检查“限塑”情况。
11月23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督促相关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不生产、不销售、不购进、不提供、不使用“禁限”塑料制品,该局紧盯重点环节,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抓
源头治理
对兰州市农用地膜生产企业、塑料袋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对9家农用地膜生产企业的17批次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全部合格。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均未生产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也无涉及生产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的生产计划。对全市14家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6个品种52批次的产(商)品进行了商品包装计量抽查,其中抽查生产领域10批次,合格10批次,合格率100%。
查
流通销售
积极督促超市、商场、商品交易市场塑料袋销售者建立购销台账,落实进货查验等制度,杜绝和防止不合格塑料袋流入市场。同时,严厉查处销售“禁限”塑料制品行为,自2008年国务院《关于限制生产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颁布实施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7152人次,检查商品交易市场2019个次,检查经营户32992户次,共查处超薄塑料购物袋22.7万个,查处无照经营32户,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塑料袋案件2件,罚款1万元,捣毁2个制售一次性再生塑料包装袋的小作坊,查封再生塑料颗粒原料2.75吨,总标值1.5万多元。今年以来,抽查流通领域42批次商品,合格37批次,合格率88.1%;总合格率90.38%。
验
产品质量
组织开展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监督抽查,共抽检30批次,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3.3%。对食品用塑料袋、保鲜袋开展质量风险监测,共抽查20批次,2批次保鲜袋增化剂测定值高于国家标准限量。
同时突出餐饮、药店等商品零售场所监督检查。督促餐饮、药店等商品零售场所经营者落实经营主体责任,不购进、不提供、不使用“禁限”塑料制品。对现有的违规塑料制品及时更换处理,提供可降解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制品。
此外,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召集城区部分集贸市场、餐饮企业、药品销售企业、塑料袋生产企业、一次性塑料餐具生产企业、农用地膜生产企业负责人开展政策法规标准的宣传培训,讲解政策要求和标准规定,提高经营企业的思想认识,靠实企业主体责任,使经营企业积极主动贯彻落实国家“禁限塑”要求。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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