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第三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受到隆重表彰
原标题:金昌第三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受到隆重表彰
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会议代表,金昌市连续第三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座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进行综合评价的最高荣誉,是每个城市梦寐以求的城市名片和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
在这次表彰大会上,我市还有2个村、4个单位、2所学校和1个家庭、1名个人获得了全国荣誉:金川区宁远堡镇新华村、金川区双湾镇天生炕村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甘肃省金昌监狱、国家税务总局永昌县税务局、金川区新华路街道昌丰里社区和金昌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金川区金川路街道金芝里社区代桂芬家庭被评为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市第一中学、金川区双湾镇中心小学被评为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市第四小学校长杨晓萍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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