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果业部门起草苹果适期采收指导意见
原标题:杜绝早采早卖 保护“花牛”公共品牌形象
天水市果业部门起草苹果适期采收指导意见
眼下,天水花牛苹果即将进入成熟采收期,为了防止出现“未熟先采”影响花牛苹果品质、破坏花牛苹果声誉的现象,近日,天水市果业部门起草了《天水市花牛苹果适期采收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区)果业部门开展花牛苹果适期采收宣传培训工作,坚决杜绝花牛苹果早采现象。
据了解,今年预计天水花牛苹果产量将达到200万吨。花牛苹果主栽的元帅系第3~5代品种在尚未成熟时即可全面着色,但果实内在品质并未真正成熟,个别果农面对果商抛出的“高价”诱惑,采取提前采收的方式来换取一时的“高额收入”,损害到全市广大果农的整体利益。
8月5日,天水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果业办、市果树研究所、各县(区)果业中心、市苹果产业协会及市内有关果树专家召开了花牛苹果适期采收研商会。天水市果业产业化办公室和市果树研究所共同研究起草《天水市花牛苹果适期采收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区)果业部门开展花牛苹果适期采收宣传培训工作。
8月6日,天水麦积区果业发展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伯阳镇等相关单位形成联合执法队,先后来到麦积区伯阳镇西坪村、曹石村、马现村、韩河村、下坪村等重点村镇进行现场督查,积极引导花牛苹果生产经营者适期采收销售。
目前,天水果业部门正在大力加强对花牛苹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企业、果农等的技术培训,指导花牛苹果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行业自律、适期采收,把真正的高质量优质花牛苹果供应给消费者。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哈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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