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
原标题:全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贠建民讲话 卢小亨主持 董建镇等出席
记者 张昶昶
6月19日上午,全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庆阳宾馆会议礼堂召开。
市委书记贠建民出席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卢小亨主持。市领导董建镇、闫晓峰、赵昌军、尚科锋、孙武奇、盛云峰、柴春、王向阳等出席。
会上,表彰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和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2名获奖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贠建民指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全局性工作和战略性任务,紧紧依靠和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奋斗、共保稳定、共促发展,民族乡村面貌发生新变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呈现新气象,民族事务依法管理得到新加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贠建民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族干部群众要把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在思想上追随、行动上落实、制度上坚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作为战略性任务、基础性事业、生命线工程,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重点工作,全面落实支持民族乡村发展的倾斜扶持政策,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总揽民族工作,大力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全覆盖、精准滴灌、文化引领、金种子、精神家园、权益保障“六项重点工程”,积极推进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宗教活动场所,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民族团结教育阵地,努力形成全面创建、争相创建、齐头并进的生动局面。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引导干部群众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完善依法管理、社会管理、民主管理长效机制,全力维护民族领域和谐稳定。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工作部署,为推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作出新的贡献。
卢小亨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担当好政治使命,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握好政治方向和根本方向,坚决把中央和省、市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落实好重点任务,围绕创建“陇东南民族团结进步巩固区”这一目标,着力在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创建工作能力水平、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等方面下功夫,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治理好民族事务,全面落实民族政策,着力“促融合”,多办“暖心事”,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共同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传递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庆阳军分区在家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委秘书长,市委、市政府协调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区)委书记、统战部部长,县(区)政府分管副县(区)长、民族宗教局局长;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各有关人民团体,中央、省属驻庆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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