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
原标题: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
近期,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顺应居民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聚焦绿色发展崛起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强化工作举措提升居民消费能力,突出政策保障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进一步激发城乡居民消费潜力,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总体目标。消费生产循环更加顺畅,以消费升级引领供给创新、以供给提升创造消费新增长点的循环动力持续增强,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居民消费率稳步提升。消费结构更加优化升级,服务消费占比稳步提高,居民恩格尔系数逐步下降。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消费者维权机制不断健全,消费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推进服务消费提挡升级
(三)旅游领域。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建成甘南州、敦煌市等14个国家级和金塔县等10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大力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实施旅游文化演艺推进行动,丰富文化旅游活动。制定出台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建设指引,开发特色精品线路,打造中国西部最美自驾旅游黄金线。加快实施“一部手机游甘肃、一包如意走丝路”计划。建立学校放假与职工带薪休假衔接机制,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秋假,鼓励假期出行旅游。
(四)文化领域。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发展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促进文化创意消费。打造兰州读者大道等精品文化街。全面提升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水平,力争到2020年再创建3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持续办好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公祭伏羲大典等重点节会,全面推介文化产品、促进文化交流。
(五)体育领域。继续推进甘肃丝绸之路体育健身长廊工程建设,培育发展冰雪运动、全地形户外运动等体育消费新业态。修订甘肃省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开展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有关办法,研究制定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服务办法。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模范市(县)创建活动。
(六)健康领域。鼓励城市二级医院通过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等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和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等服务。大力推进国家中医药产业综合试验区建设,举办好中医药产业博览会。争取建设国家级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加快中医药旅游生态园景区建设,推进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创建工作。
(七)养老领域。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步伐。命名一批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市、区)、示范机构和示范基地,促进基层医疗服务对养老机构及老年人全覆盖,促进养老机构引入医疗服务全覆盖。建立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建成联通政府和市场、服务居家老年人的平台载体。支持企业研发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促进养老服务业与教育培训、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等幸福产业融合发展。
(八)家政领域。依托家政服务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服务标准,推动行业和企业健康发展。结合家政扶贫工作,加大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力度,巩固和拓展省外家政服务市场。主动与天津、厦门、福州、青岛等东部扶贫协作市对接,深化家政服务劳务合作。
(九)教育培训领域。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培训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引导和规范发展紧缺类、实用型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建立兰州新区职教园区产教融合基地。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三、促进实物消费结构升级
(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金融机构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和住房租赁项目建设力度,支持组建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加强城市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以及供暖等设施建设和改造,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镇燃气、供热、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大城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力度,鼓励既有多层住宅原建设单位或房屋开发企业出资增设电梯,允许加装电梯的业主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付个人承担费用。
(十一)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认真落实国家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优惠政策。积极引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企业,优化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链,降低新能源汽车生产成本。支持社会资本以融资租赁、合资、合作、众筹等多种形式自主发起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停车设施保障水平。
(十二)发展壮大绿色消费。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积极促进高效电机、高效储热换热及冷却等节能装备升级换代,大力提高烟气处理、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技术装备供给质量。推广低碳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应用,倡导流通环节减量包装、使用可降解包装。积极推进兰州红古“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兰州市、平凉市崆峒区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
(十三)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进一步拓展光纤宽带及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启动5G商用服务。积极培育国家级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和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培育形成一批数字创新企业,优化线上线下协同互动的消费生态,持续改进信息消费体验。
(十四)推动传统商贸创新发展。谋划建设高品位步行街、特色美食街,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商圈”,促进线上线下互动、服务体验融合、商旅文体协同、购物体验相结合,促进商圈建设与繁荣。继续查处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促进主渠道和正规油品销售企业的成品油及其制品销售。扎实推进“消费促进月”活动,引导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创新消费模式,进一步扩大激活消费市场。
(十五)推进农村居民消费提质升级。加快农村吃穿用住行等一般消费提质扩容,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增加交通、通信、文化、汽车等消费。继续推进行政村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和自然村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实现全省农村地区4G网络深度覆盖。加快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具备条件的乡镇将商贸物流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产品加工等有机结合。
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
(十六)加强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制定。大力实施《甘肃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主体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在旅游、养老、中医药、餐饮、家政等重点领域遴选一批优秀企业,开展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
(十七)着力推进品牌建设。引导重点企业围绕研发创新、生产制造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开展甘肃品牌产品“丝路行”、“全国行”、“网上行”和“进名店”等活动,培育一批区域自主品牌。进一步深化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国内知名电商大平台合作,提高网货品牌知名度。
五、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
(十八)加强信用信息公开。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强化“信用中国(甘肃)”网站信息公开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依法公示功能,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
(十九)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守信“红名单”制度,为守信企业提供行政审批“绿色通道”、降低监管频次等激励措施,为守信个人提供住房、交通出行等多场景消费服务便利优惠。建立健全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实施市场禁入或服务受限等联合惩戒措施。
(二十)推进消费者维权机制改革。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消费维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司法衔接、消费者参与的协同共治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加强金融消费维权,约束引导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诚信服务、规范经营。依托“12348甘肃法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综合利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一)加强重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健全追溯大数据应用机制,完成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省级管理平台建设,提高重要产品生产管理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加大产品质量追溯力度,推动商场、超市等主要采购可追溯产品,适时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二十二)健全消费后评价制度。完善全过程产品和服务安全防范机制,建立健全消费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开展消费品质量状况分析评价,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抽查产品目录,科学确定日用消费品监督抽查数量、范围和频次,及时发布监督抽查结果。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形成消费者满意度指数发布机制。
六、优化促进居民消费的配套保障
(二十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全面建立省、市州两级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作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二十四)加强促进消费制度供给。坚持发展与监管并重,主动适应平台型消费、共享经济等快速发展需要,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的权利、责任及义务,提升相关主体整合资源、对接供需、协同创新功能。支持与消费者体验、个性化设计、柔性制造等相关的产业加快发展,培育发展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消费新热点。
(二十五)完善促进消费配套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并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探索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开展远程客户授权,实现消费贷款线上申请、审批和放贷。创新消费信贷质押模式,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信贷产品。加大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等领域用地政策落实力度。
(二十六)构建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履行审查程序,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快建立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二十七)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推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在事业单位全面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管理体制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用人机制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
(二十八)优化消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创新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投入和使用方式,鼓励市县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基础设施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进行捆绑开发和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社会领域产业企业专项债券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旅游、健康、养老、教育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七、加强消费宣传推介和信息引导
(二十九)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研究制定服务消费和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统计分类,研究建立较为全面反映服务消费发展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并推行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统计报表制度。
(三十)加强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进一步完善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体系,加快推动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并实现互联互通。积极推动本地电商龙头企业和行业组织,依托丝绸之路信息港和专业化大数据服务企业建设相关领域大数据库,强化专业化大数据服务。
(三十一)认真做好消费宣传引导工作。用好各类媒体,构筑良好的消费宣传推介机制,客观真实向消费者推介商品和旅游、文化等服务,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公益宣传,营造绿色消费良好社会氛围。
各市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逐项抓好改革任务和政策落实。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本领域细分市场,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体系,形成释放消费潜力的政策合力。各市州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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