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依法被扣的驾照15日内不处理将被直接吊销
中国甘肃网4月16日讯(本网记者 程健)如果你的机动车驾驶证被交警依法扣留后,请务必在15日内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超过15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你将会面临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如果遇到酒驾、驾驶报废机动车、拼装车等上道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认为应当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执勤民警现场会依法扣留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在《强制措施凭证》上,书面告知违法人:“请持本凭证在15日内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在现场,民警也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告知。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兰州公安交警温馨提示:从2020年4月15日起,将对被暂扣驾驶证后,逾期十五日内未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违法行为人进行排查,请未处理的违法行为人尽快前往相关大队接受处理,否则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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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几种情形
执勤执法中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具体是指: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2.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3.饮酒、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4.饮酒驾车被处罚,再次酒后驾车的;5.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证被吊销的人、被暂扣的人驾驶;6.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7.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8.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等二十四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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