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厅部署开展司法鉴定行业清理整顿工作
中国甘肃网4月9日讯(本网记者 李红军)为进一步严格司法鉴定准入管理,加强执业监督,严肃查处和有效预防“金钱鉴定、人情鉴定、虚假鉴定、挂名鉴定”等违法规范行为,近日,甘肃省司法厅下发《通知》,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
清理整顿期间,甘肃省司法厅将全面核查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准入条件是否合格,执业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业务类别是否属于法定登记范围。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符合设立条件的,撤销登记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司法鉴定机构某一类别的在岗执业司法鉴定人实际少于3人的,依法撤销该执业类别;仪器设备配置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停止执业并限期3个月内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该执业类别。
在严格质量监管方面,全面核查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开展情况,近几年能力验证结果反馈情况,第三方能力评估、文书质量评查开展情况。对司法鉴定机构同一鉴定事项连续两次能力验证结果为不合格的,停止执业并限期6个月内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基本能力要求的,予以注销;通过文书质量评查发现司法鉴定人能力水平存在严重不足,停止执业并限期6个月内整改,整改后经省司法厅委托省司法鉴定协会或市司法局组织专家评审认为仍不能胜任司法鉴定工作的,予以注销。
同时,核查有关司法鉴定投诉、举报、信访等处理情况,严格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的监督。对违反《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有关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对“金钱鉴定、人情鉴定、虚假鉴定、挂名鉴定”或者鉴定意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损害司法鉴定行业形象和公信力的行为,要坚决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发现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撤销登记。
《通知》要求,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对于存在问题的,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于核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业惩戒,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对已经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可以责令限期达标,在规定限期内仍不能达标的,要坚决注销;对积压的投诉案件,要集中清理,尽快结案。省司法厅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联合省司法鉴定协会适时通过组织座谈、电话沟通、随机抽检等形式,对各市州清理整顿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力的,将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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