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2020年双区建设工作要点
原标题:我省出台2020年双区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自创区”)全面建设加速推进之年,是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持续深度发展重要之年。我省着眼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自创区和试验区(简称“两区”)双拳组合、共同推进,依据《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发展规划(2015-2020年)》。现将该内容分两期于本报刊发。
(二)
11.高效整合各类科技金融资源,探索建设一批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的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为不同成长阶段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推进科技金融信息化平台建设,组织各类金融机构对接活动促进资金向科技型创新企业流入。对接省内外各大银行,在企业贷款准入标准、信贷审批审查等方面为区内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金融产品。(牵头单位:兰州市、白银市,省工信厅、省科技厅;实施单位: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兰州经开区,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有限公司;配合单位:省金融监管局、甘肃银保监局等)
12.探索设立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投资发展引导基金等,采取政府出资,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等方式进行,用于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专业类产业发展,对科技型企业培育、重大研发项目产业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拟上市企业培育库,鼓励支持科技企业直接在资本市场融资。支持自创区、试验区内挂牌上市科技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增发、配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式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牵头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金融监管局;实施单位:兰州市、白银市,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兰州经开区,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合单位:甘肃银保监局、甘肃证监局)
13.科学完善自创区基础配套建设,不断优化自创区投资环境,提高自创区承载能力。兰州自创区主要围绕定连园区开发建设、绿色城市建设、城市公共服务配套建设等,白银自创区主要围绕核心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平安园区、智慧园区建设及银东工业园一期、二期市政工程建设等,科学组织实施一批园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有效提升自创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自创区创新创业环境。(牵头单位:兰州市、白银市;实施单位:兰州自创区管委会、白银自创区管委会;配合单位:自创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14.依托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甘肃)赛事、中国创新挑战赛(甘肃)兰州赛事,中国(兰州)科技成果博览会,“活力金城·人才创新创业大赛”,自创区高峰论坛,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科技创新论坛,第五届文博会知识产权国际论坛等峰会、论坛、大赛为两区开展创新创业丰富展示宣传、交流对接、洽谈合作的活动平台,不断提升两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社会各界共商共建共享两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擦亮叫响“兰白”品牌。(牵头单位:兰州市、白银市,省科技厅;实施单位: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兰州经开区,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有限责任公司;配合单位:自创区、试验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四)深化合作交流,开拓区域开放协同新局面
15.围绕区块链、人工智能、机器人、基因工程、二次元产业、石墨烯、高效储能等新技术领域,积极开展新兴产业前沿技术合作研发,聚力将两区打造成为产业发展高地。兰州新区加快专精特新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助力化工园区绿色发展;加快组建兰州新区国家先进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推进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兰州高新区围绕“一主一特三集群”,加快建设“一谷五园”,力争到2022年建成1到2个百亿级产业。白银高新区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集群,加快形成以创新为支撑和引领的经济体系及发展模式。兰州经开区加快兰州西部药谷产业园建设,实施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落地。(牵头单位:兰州市、白银市;实施单位: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兰州经开区;配合单位:自创区、试验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16.接续推进与上海张江自创区(高新区)、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杭州分院)深层次合作交流,对标落实已签订实施的相关合作协议,通过拉清单列表格的方式,从需要持续推进的、即将实施落地的和意向开展合作的三个维度梳理细化合作项目并积极主动做好接洽,努力促成一批新的合作项目落地。不断健全完善人才挂职交流、科研合作交流、科技金融交流等机制,在巩固已有合作成效基础上,开展全方位合作交流。(牵头单位: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公室;实施单位:兰州市、白银市,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兰州经开区;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
17.推进两区与其他国家自创区、高新区、经济区合作,建设跨区域协同创新利益共同体,加强区际间资源统筹协调,协同破解发展难题,推进产业创新协同发展。推动在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与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一批大项目、大企业和先进发展成果,建设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研发机构和产学研资政协同创新机构,争取更多创新资源、产业资源、人才资源落地落户。(牵头单位: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公室;实施单位:兰州市、白银市,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兰州经开区)
18.提升国际合作发展水平,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科技走廊建设工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科技合作窗口和科技合作基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按规定给予奖补。吸引境外机构与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兰州科技大市场等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在区内设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在研发投入、激励保障、创业扶持等方面提供便利化、“一站式”服务。吸引国内外一流高校在区内合作建设重大科教平台,在建设用地、建设资金等方面优先予以保障。鼓励两市高校、科研院所扩大对外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科技计划。(牵头单位:兰州市、白银市;实施单位: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兰州经开区,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有限责任公司;配合单位:省科技厅)
(五)集力服务保障,营造创新发展好环境
19.强化资金支持,省、市财政完善投入机制,创新投入方式,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两区企业在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提升场外市场利用水平。发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技术创新驱动基金助力发展效应,加快基金投放进度,助力两区产业(企业)快速发展。指导运营好兰州科技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兰州科技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子基金(白银科键创新创业投资基金)。(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税务局、甘肃证监局;实施单位:兰州市、白银市,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兰州经开区,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有限责任公司)
20.强化跟踪调控,把建设目标、重点任务纳入兰州市、白银市政府和两区管委会工作计划、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学习借鉴其他试验区、自创区经验,不断完善两区统计监测和考评分析制度,适时发布发展指数和创新调查报告,对建设情况进行监测、诊断、预警和评价。探索建立与全国同类型试验区、自创区可比较的指标体系和考评方法,适时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估和社会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推进建设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统计局;实施单位:兰州市、白银市,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兰州经开区;配合单位:自创区、试验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1.强化智库建设,以开放、协同、创新的理念,探索建立省级科技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支持科技创新重大问题的研究,发挥智库在我省创新发展中的重要咨询作用。探索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吸收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相关专家参与研究制定创新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两区创新发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兰州市、白银市;实施单位: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兰州经开区;配合单位:自创区、试验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2.强化宣传造势,把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作为助推两区建设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作用,广泛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灵活利用重大展会和经验交流、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宣传两区最新工作动态和建设成效,加强对两区创新政策特别是各类创新优惠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切,持续加大两区宣传推介力度。(牵头单位: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公室;实施单位:兰州市、白银市,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兰州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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