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参保职工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如何?
原标题:我市参保职工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如何?
记者 郑朝静
近日,正宁县一在职职工曹先生通过市政府互动版块来信咨询。曹先生患有慢性肾炎(尿毒症期),现长年在医院住院治疗。曹先生说,全国很多地方都将特殊门诊纳入了医保,我县新农合尿毒症透析治疗每年都有6万元的封顶补偿费。虽然庆阳市也已经将特殊门诊纳入了医保统筹,但正宁县职工每年只有封顶8000元的医保报销,这限制了患者的治疗,给患者带来了沉重的医疗负担。
曹先生说:“如果把特殊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患者就可以选择进行肾脏移植手术治疗,完全脱离病苦的折磨。”
对此,庆阳市医疗保障局作出了回应。
为完善医疗保险多层次保障体系,引导合理就医,切实减轻参保职工慢性特殊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我市于2006年启动实施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补助政策,将恶性肿瘤放化疗、肾衰竭透析等8种慢特病门诊治疗纳入职工门诊慢特病管理范围,到2016年职工门诊慢特病病种增加到30种,先后将血液透析报销比例由60%、6000元封顶调整到现在的报销比例70%、8000元封顶。
但由于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层次低,县(区)财政收入渠道窄、保障能力还不强,职工医保缴费财政配套不到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问题比较突出,基金结余极不平衡,导致城镇职工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总体保障水平偏低,全市县(区)职工享受门诊慢特病政策执行有差异,部分县(区)因基金原因甚至还没有执行慢性病的相关政策。
近期,为了发挥慢特病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尽可能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安排有关医疗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已经纳入范围的职工、居民慢特病病种的确认指征、检查项目、检查程序进行规范和统一,并对职工慢特病年平均门诊用药费用进行测算,将适时调整城镇职工门诊慢特病报销标准,以解决部分慢特病患者门诊费用高、支出压力大的问题。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