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开展常态化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千余名志愿者双休日上街“值勤”
原标题:我市开展常态化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千余名志愿者双休日上街“值勤”
志愿者劝导不文明行为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文/图
为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兰州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利用节假日在主城四区各个交通路口进行不文明劝导。7月6日、7日双休日,我市各级单位组织近千余名志愿者,在我市主要交通路口开展了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交通违法行为活动,志愿者们不仅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还向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劝导,使广大市民了解到创建城市文明的重要性。
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好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贯彻落实《兰州市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大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兰州市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月一主题”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兰州市2019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突破行动方案和交通陋习专项整治月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兰州市进一步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兰州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此次全市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要求我市各级文明单位组织志愿者在每周双休日上午10时至11时30分,下午16时至17时30分,在我市主要交通路口、人群集中的重要路段、各重点公交站点进行文明劝导活动。活动中向市民宣传文明交通法规常识,提升文明交通群众满意度与市民知晓率;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在交通路口劝导行人过马路遵守信号灯,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跨越护栏;友善耐心地解答他人问路;劝导驾乘摩托车戴头盔;协助交管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引导乘客文明排队、有序乘车;同时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做文明交通示范者,树立文明单位良好社会形象。
同时各级文明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本单位志愿者按照属地化原则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各区县文明办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地做好安排,组织好各自辖区内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各级交管部门要配合区县文明办制定具体的方案,依据辖区人流、车流密集情况提供市区(县城)主要交通路口名单,并对参与活动的志愿者进行培训,做好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各级交通部门组织志愿者做好重点公交站点交通秩序维护和市民文明乘车活动;市属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劝阻交通违法行为活动的采访和宣传,开设专栏曝光一些不文明交通行为。
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严格落实签到制
要求各区县委宣传部门要把此项活动作为推动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交通行动工作的有效抓手,作为深化文明单位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同时强化队伍管理。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安排时间表按时按点到位上岗,严格落实签到制。在岗志愿者要统一着装,规范履职,文明执勤,严岗、聊天、站姿不雅等与劝导活动无关的行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文明交通劝导活动。而且要营造宣传氛围。市属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志愿服务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典型做法、经验,传播文明安全出行理念,在支持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舆论氛围,发动群众行动计划,推动市民养成良好出行习惯。
在这个双休日,记者看到在我市的各大主要交通道路路口,都有身穿红色马甲,手拿小红旗的志愿者守候着,一旦有闯红灯的行人,立即上前制止,并向市民宣传文明交通法规。
据了解,从2017年6月开始,为创建文明城市,引导市民形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我市开展了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得到了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的积极响应。每个双休日,无论是雨天还是烈日下,在我市各交通路口、公交站台等场所,都活跃着“红马甲”的身影,他们协助交警对车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抢行,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行为进行劝导,同时帮助有困难的市民安全乘车、过马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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