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警惕冒充民警以涉黑涉骗为由诈骗群众钱财 城关警方发布典型案例宣传防诈知识技巧
原标题:警惕冒充民警以涉黑涉骗为由诈骗群众钱财
城关警方发布典型案例宣传防诈知识技巧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伊晓明 特约记者 冯忠海
近年来,城关公安分局在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同时十分重视该类案件的预防工作,围绕扫黑除恶、平安建设、警营开放日、“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积极开展“防诈骗”主题宣传活动,及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和两微一端等宣传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向市民传授反诈知识、剖析作案手段及防范技巧,竭力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典型案例
2019年4月15日下午4时许,受害人A报案称,4月14日接到一公安机关“李警官”的电话,称其涉及一起在办电信团伙诈骗案件,现检察院要冻结个人账户,令其配合调查银行卡资金流。该A遂按照要求提供了全部存款、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后发现银行卡内12.49万元被人转走。
2019年4月20日至21日,当事人B接到冒充公安人员的电话,对方以B涉嫌洗黑钱、秘密逮捕、配合调查等借口,令其提供名下所有存款、银行卡及验证码信息,并按照对方指示通过借贷平台借钱,结果B先后被骗14.05万元。
2019年4月24日上午10时许,受害人C报案称,4月23日接到自称是北京电信管理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在核对C的身份信息后,称有人在上海用C的信息办理了手机号并长期发送垃圾短信,然后谎称电信部门接到投诉要停掉C的相关信息为由,告诉C抓紧在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局报警,后帮助C转接至所谓的普陀区公安局。一名自称是普陀公安的人声称C涉嫌洗钱犯罪必须逮捕坐牢,并通过QQ发来“逮捕令”,在对方恐吓要挟下,受害人C将银行卡存款、卡号、密码发送对方,并按照要求从微利贷和“借呗借钱”自证清白后累计被骗34094元。
诈骗手段剖析
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运用现代通信工具和网上银行技术实施跨省(境)非接触性犯罪,以受害人“电话欠费、信息泄露、信用卡到期、法院传票、恶意透支”等为由,冒充银行、社保、医保、通信运营商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受害人名下的银行卡、电话、医保卡等具有消费功能的工具被冒用或受害人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钱、贩毒、涉黑、涉恶等犯罪,之后冒充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执法人员,利用受害人趋利避害的心理,通过虚构事实恐吓威逼利诱等手段(如签发“逮捕证”、网上发布“通缉令”),要求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配合调查,或按照提示操作或转账消费等,继而达到诈骗钱财之目的,致使一些缺乏辨别常识和防骗意识的人民群众屡屡上当受骗。
警方防控建议
公检法办案都要按照严格的司法程序进行,绝不会通过电话以当事人涉案为由,索要个人信息、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更不会通过电话了解存款等隐私情况,并且要求转账或通过贷款平台验证消费。如果涉及办案,会当面出具工作证件,相关法律文书,当面进行询问。电话中收取费用、索要回扣,声称涉毒涉黑涉骗等案件并通过验资证明清白,或责令保密与亲属隔绝消息等内容的电话均是诈骗电话。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绝对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不会要求群众开设网上银行或新开银行账户,不会要求群众将所有存款集于新开银行账户,更不会要求市民转账、扫描二维码或打款至“安全账户”等进行资金操作。不会要求进行验资证明清白,或责令向亲属严格保密、不让与亲朋好友联系或需单独开房等待指令等情况。如实在不能辨别真伪,可立即拨打110或96110反电信诈骗专线电话咨询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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