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常守远参加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常守远参加
中国甘肃网3月4日讯 据金昌日报报道(实习记者王玉龙)2月28日至2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工作情况、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守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检查组组长张杰道参加检查,副市长刘宏陪同检查并参加汇报座谈会。
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汇报座谈等方式,先后对永昌县煤炭市场管控、永昌县污水处理厂改造运行、永昌县焦家庄镇农村环境整治、金川集团公司废水废气治理、城市垃圾处理运行、金川区土壤污染防治、金川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及农村污水处理等7个项目环保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常守远指出,近年来,我市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成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重点环境问题得到整改,区域环境质量达到目标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加强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强化各级政府保护环境的“红线”意识、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的底线意识、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环保意识;要严格落实《金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及评价考核办法,坚决扛起生态环保的政治责任,靠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督职责,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把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突出综合整治,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以蓝天、碧水、净土、固废处理和农村环境整治为重点,因地制宜、创新方式,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建设;要强化依法监管,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健全环境司法联动机制,从严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刘宏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2018年环保工作情况,检查组成员作了交流发言。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监委等部门负责人,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和金川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汇报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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