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解读
原标题:《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解读
中国甘肃网12月25日讯 据甘肃农民报报道 近日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确保2020年前完成现有200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基本解决贫困户住房不安全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四类重点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
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贫困残疾人家庭
农村危房改造具体操作要求
禁止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
防止盲目提高建设标准或降低安全要求
坚持既保障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
引导农户量力而行,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
农村危房改造要精准帮扶
《方案》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联会同扶贫或民政部门认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户名单开展危房鉴定工作。同时要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包括: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滞留等问题发生;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要安全适度
《方案》对危房改造过程中提出了“安全”“适度”的要求。同时,对改造后的安全房屋什么样,也提到了具体要求,比如:重建农房必须设置基础,基础宽度、埋深可按当地经验确定,且埋深不得小于500mm;木结构房屋的砖、砌块、石围护墙与木柱、木梁、屋架下弦等构件之间应采取拉结措施;对基础不均匀沉降农房,可采用生石灰挤密桩、扩大基底面积、压力注浆等方式加固地基基础,也可通过加强上部结构整体性的措施提高房屋抵抗不均匀沉降的能力。
因地制宜进行农村危房改造
《方案》还提出,坚持农户自建为主的建设方式,因地制宜推广农房加固改造、现代生土农房等改良型传统民居建设经验,丰富改造方式,降低农户建房负担;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方案》明确,贫困户脱贫时,住房的标准将严格审查。《方案》规定:在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其住房在选址、基础、主体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建筑材料等方面应满足基本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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