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关区首批17所公益性民办幼儿园挂牌
原标题:城关区首批17所 公益性民办幼儿园挂牌
省级示范和省级一类900元/生 市级标准化800元/生 区级标准化700元/生
中国甘肃网11月27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首席记者 武永明)经过申报、审核、认定等程序后,城关区教育局11月26日公布了城关区首批17所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并予以挂牌。
公益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举办的条件达标、资质健全、管理规范、面向大众,收费执行政府定价并享受政府补助的非营利性质的民办幼儿园。本着 “保教收费低,办园质量高”的原则,对申报公益性民办幼儿园条件提出“两线”要求:
收费线:城关区公益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省级示范幼儿园和省级一类幼儿园900元/生。月以下(含900元);市级标准化幼儿园800元/生。月以下(含800元);区级标准化幼儿园700元/生。月以下(含700元)。
质量线:须达到区级标准化及以上等级办园水平。
城关区政府日前出台的《兰州市城关区公益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对公益性民办幼儿园中3—5周岁入园幼儿给予保教费政府财政补助1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算,每位幼儿最多可享受3年)。对公益性民办幼儿园中入园的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幼儿、孤儿等按照规定在享受保教费补助的基础上再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标准给予资助。城关区财政局根据区教育局提供的经审定确认后的相关数据拨付资金。
已认定的公益性民办幼儿园不执行政府限价收费,经查实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公益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并追缴从认定为公益性幼儿园之日起至取消公益性幼儿园期间除政府补助专项资金外的其它各项奖励扶持经费。
对公益性民办幼儿园运行期间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违背学前教育规律、超大班额招生、保教质量不高、违规乱收费、违背师德要求、安全隐患和责任事故等问题,一经查实,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其公益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扶持政策,并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取消办园资质。
公益性民办幼儿园的补助与奖励资金,要按项目规定依法规范使用,对给予幼儿的保教费补助经费要足额用于保教费减免,奖补资金用于改善办园条件、优化教师队伍等,不得截留或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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