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接种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者 可按自愿免费原则续种补种
原标题:我省部署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工作
接种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者可按自愿免费原则续种补种
中国甘肃网8月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赵汇) 8月8日,省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明确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作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做好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接种者合法权益。要求全省各狂犬病疫苗接种单位负责提供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并安排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提供服务,向社会公开联系方式。
此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方案的通知》指出,续种补种工作按照尊重科学、知情公开、自愿免费的原则进行。
目前,我省已成立省级狂犬病疫苗接种者临床观察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指导全省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工作。
8月8日,省卫计委下发《关于做好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指出,狂犬病是威胁人类生命健康的重要传染病之一,接种狂犬病疫苗是有效保护狂犬病暴露者的重要手段。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近期,国家药监局通报了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案件。
省卫计委要求做好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组织管理,明确责任单位。全省各狂犬病疫苗接种单位负责提供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接种单位要设置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点并设置醒目标识,安排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提供服务,向社会公开联系方式(甘肃省狂犬病疫苗接种单位信息)。各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要向社会公开辖区内接种单位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同时,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各确定1家医疗机构,作为辖区内进一步临床观察的定点医疗机构,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内设置醒目标识,向社会公开联系方式(甘肃省狂犬病疫苗接种者临床观察定点医院信息)。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应当为传染病医院,未设置传染病医院的,可以设置在有感染性疾病科且狂犬病诊疗能力较强的综合医院。
目前,我省已成立由省计生委医政处、疾控处、省疾控中心领导下的涵盖省内神经内科、药学、内科学、外科学、急危重症科、精神科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省级狂犬病疫苗接种者临床观察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指导全省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培训,协助市级专家组对情况复杂的接种者进行会诊。为指导做好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工作,省卫计委要求各地组建狂犬病疫苗接种者临床观察技术指导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当包括相关临床、疾病预防控制以及管理领域等专家,其中市级专家组成员要覆盖到辖区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省卫生计生委明确,各接种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接种者咨询、诊疗等相关信息记录、保存工作,在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不得收取费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本辖区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的监督指导。
公众可登录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www.gsws.gov.cn查询有关甘肃省狂犬病疫苗接种单位信息、甘肃省狂犬病疫苗接种者临床观察定点医院信息、甘肃省省级狂犬病疫苗接种者临床观察技术指导专家组名单、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记录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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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计生委: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主要内容要牢记
(一)实行分类跟踪观察和咨询: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18年4月发布的狂犬病报告,狂犬病的潜伏期通常为1-3个月,罕有超过1年。因此,对接种者的观察分为以下情形:
1.重点观察:暴露后预防的接种者,接种后不满3个月,要重点观察伤口愈合情况、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心理状况等,同时做好随访,可以采用电话或网络等形式提供咨询。
2.一般观察:暴露前预防的接种者,或者暴露后预防在3个月至1年间的接种者,如有伤口,观察其愈合情况以及相应身体状况。可建议此类接种者进行自我观察,如有较大疑问进行电话、网络咨询,或者到接种单位进行咨询。
3.对于接种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追踪观察。但如有异常情况,可进行电话、网络咨询,或者到接种单位进行咨询。
接种单位应当逐例做好跟踪观察和咨询指导服务信息的记录、保存工作。接种单位对跟踪观察的接种者,应当填写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记录单;对电话、网络咨询的接种者,也要做好记录。
(二)主要咨询服务要点:
告知接种者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相关知识,狂犬病的主要流行病学特点和潜伏期,需要观察的相关症状和体征,接种后常见的不良反应等。要耐心细致做好咨询答疑工作。
(三)主要观察要点:
1.伤口是否愈合、暴露部位或附近是否存在疼痛或感觉异常。
2.是否出现发热、头痛等症状,以及激动、易怒、恐惧、焦虑、兴奋、失眠等神经精神症状。
3.是否出现“恐水”、“恐风”、“恐声”、咽喉疼痛、痉挛,交感神经兴奋症状,如流涎、多汗、心率快、血压增高等,继而出现瘫痪、意识障碍、呼吸循环衰竭等。
出现上述症状或体征者,需密切观察,根据暴露史、伤口处理情况、疫苗接种史及上述症状、体征出现及持续的时间等,综合判断,必要时请地市级专家组会诊。
(四)进一步临床观察:
根据专家组会诊意见,对进一步需要观察、诊断和治疗的接种者,转定点医疗机构。对情况复杂的接种者,需请省级专家组会诊,明确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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