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党组出台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性文件
原标题:省教育厅党组出台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性文件
近日,省教育厅党组专门制定《关于主动接受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和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厅党组要更加主动、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服从监督、配合监督,特别是对接受驻厅纪检组监督作出了制度化的规定。
《实施意见》规定,以厅党组、教育厅名义出台的重要文件,出台前要征求驻厅纪检组意见,加强政治性审核把关;定期向驻厅纪检组通报教育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主动会同纪检组对重大典型问题进行联合查处;厅党组会议议程、议题要提前送驻厅纪检组,涉及重大议题,如果纪检组长不能出席会议,原则上不列入会议议题;建立健全厅党组书记与驻厅纪检组长定期沟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通报重要情况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定期会商、综合分析研判、重要岗位干部在提名考察环节就征求廉政意见的规定;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厅党组成员要及时将个人重大事项及其变化情况报驻厅纪检组备案,自觉接受驻厅纪检组的谈心谈话和约谈。(李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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