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构建五级河长体系 甘肃省共设26138名河长
原标题:全面构建五级河长体系 全省共设26138名河长
中国甘肃网6月14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李杨)“截至2018年5月底,省级总河长、河长巡河17人次,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巡河5.7万余人次,河长巡河履职步入常态化。”6月1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甘肃省全面建立河长制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王勇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建五级河长体系
共设置“河长”26138名
据介绍,我省目前已全面建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的“双河长”工作机制和覆盖所有江河、湖泊、洪水沟道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部分地区还将人工湖、水库、淤地坝、重点骨干渠道纳入河长体系,同步建立了湖长制、库长制、渠长制。目前,全省共设置河长26138名,其中:省级总河长2名、河长9名,市级总河长30名、河长102名,县级总河长172名、河长952名,乡级河长4701名,村级河长20170名,竖立河长公示牌6501块。
同时,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我省以“见河长”为突破口,深入开展河道非法采砂、黑臭水体、垃圾清运、非法建筑物拆除等专项整治行动,河道乱倒乱排、乱采乱挖、乱占乱围等现象明显减少。目前,全省已关停违法违规采砂场699家,取缔封堵非法排污口215个,关闭砂石料场144家,整治黑臭水体14条,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82.35%,累计清理河道2800多公里,清理河道垃圾120多万吨,疏浚河道6200多公里,拆除非法建筑物8340座。
完善责任追究制
河长履职不到位追究责任
今后,我省将扎实做好河湖管理保护各项工作,使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省湖泊实际,进一步完善湖长体系,落实湖长职责,创新管护方式,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确保在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整改。
进一步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河长制湖长制落实不力、渎职、失职、履职不到位的各级河长严格追究责任,对造成河湖生态破坏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将设立“民间河长”
鼓励公众参与水资源保护
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平台,畅通公众参与、群众监督渠道,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民间河长”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监督和宣传,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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