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警方侦破首例“校园套路贷”大案
原标题:我省警方侦破首例“校园套路贷”大案
远赴湘粤两地捣毁4个犯罪团伙,受害人涉28个省市1500余名大学生
警方查获的作案电脑和手机。
6月13日,白银市公安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部督“4·01校园套路贷”案件侦破情况。据了解,警方远赴湖南、深圳多地,共捣毁4个犯罪团伙,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8名,涉案总价值达500余万元。受害人主要涉及甘肃、湖南、云南、安徽、山东、贵州等28个省市的在校大学生1500余名,其中包括甘肃30余名在校大学生。这也是我省警方侦破的首例“校园套路贷”案件。5月28日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甘肃省2018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第四批挂牌督办案件。
案件回放
不足两月,贷款4000还款7万
今年3月底,白银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接到辖区居民张某某报称:2018年2月至3月期间,在白银上学的张某某为偿还同学债务,通过QQ、微信在网络贷款平台上最初与网贷公司签订了1000元的借款合同,后该公司私自以逾期为由向其征收高额逾期费、手续费,为了偿还借款及产生的逾期费,其随后又被该公司介绍与其他多家网贷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在进行以贷还贷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其实际用款不到4000元,却先后向多家网贷公司支付了借款本金及产生的高额逾期费、手续费高达7万元,后发现自己上当被骗,张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求助。
刑侦一大队经受理审核,于4月1日开始立案侦查。经初步侦查后发现,该案系专业化、团伙化、高科技化犯罪。白银公安分局立即成立“4·01校园套路贷”专案组,对该案开展侦查。专案组成员通过对嫌疑人的QQ、微信、支付宝账户资料调取研判,发现犯罪嫌疑人使用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号并绑定多张银行卡,而且嫌疑人的微信仍在使用中,落脚地可能在湖南省长沙市。4月上旬,专案组成员立即前往长沙市展开侦查,发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很可能就居住在长沙市一小区内。4月17日开始,专案组民警在湖南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在长沙市打掉非法网贷犯罪团伙窝点3个,抓获杨某、陈某等20余名涉案犯罪嫌疑人。6月2日,在广东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的积极配合下,专案组民警成功打掉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为首的非法网贷团伙窝点1个,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员5名。目前,涉案的28名犯罪嫌疑人均被白银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现已有20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审讯
28个省市1500余名在校大学生受害
经审讯,“4·01校园套路贷”的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固定,成立非法公司过程中分工明确,为诈骗、敲诈在校学生钱财,获取非法所得,该犯罪团伙长期在网上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各种不公正方式,并采用胁迫、滋扰、纠缠等手段向受害人催款,对在校大学生实施诈骗,致使多名在校大学生深陷其中无力还债,最终选择退学。受害人主要涉及湖南、湖北、云南、安徽、河南、河北、山东、贵州、甘肃等28个省市的在校大学生1500余名,涉案总价值达500余万元。
2018年5月28日该案被公安部列为甘肃省2018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第四批挂牌督办案件。目前,已核实受害学生50余人。
警方提醒
如何防范“校园套路贷”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受骗学生大多家庭经济不好。为有效防范“校园套路贷”,白银警方建议大学生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谨防落入“校园套路贷”,不要听信校园贷的宣传。请广大学生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不轻易对外泄露自己的家庭住址、父母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及个人隐私,更不能贪图小利而帮助别人“刷单”或提供贷款担保,切忌答应他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办理分期贷款。
白银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教导员温全喜提醒广大在校学生,如果遇到“校园贷”网贷陷阱,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不能把“校园贷”和普通的银行贷款混为一谈,校园贷、网贷等均属于民间借贷,归民事法庭管辖,司法机构无权干涉,如果遇到不法催债人、暴力催债人,一定要及时报警。最后,温警官建议学生保存证据,保证自身合法权益最大化。另外,短信、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也要及时保存,以便在最后诉讼中能够拿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文/图 记者 张鹏翔
什么是“校园套路贷”
“校园贷”主要是指被害人仅需向非法借贷平台或借贷人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同时提供家属电话或常用联系人,即可借到几千乃至上万元的现金,已成为校园内一种借贷手续简单、借贷门槛低、贷款金额较大的借款途径。此外,“校园贷”和“套路贷”往往交织在一起,即“校园贷”被害人再次需要借贷时,犯罪人员通过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和产生高额逾期费的手段,倒逼借款的被害人向其介绍的犯罪团伙借贷“平账”,形成“套路贷”,最后利用虚假合同向被害人及其家属追讨欠款。被害人最终被环环相扣的犯罪团伙一次又一次诈骗、敲诈,最终导致被害人无力偿还高额债务,被迫退学。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特征:
1.校园贷主要针对的群体是在校大学生或中学生。
2.贷款公司放款金额小(2000—10000元),利息高(100%-200%),还款期限短(7-10天),同时以各种手段制造逾期,向贷款学生诈骗、敲诈逾期费、手续费、抽条费等不正当费用。
3.存在非法的催款手段,主要是向被害人的亲属、同学、老师发送侮辱信息干扰他们的正常生活。
4.当贷款学生无力偿还高额的不正当费用,非法放贷公司向学生推荐下一家贷款公司,继续贷款来支付他们的费用,就这样一环套一环,让贷款学生深陷“套路贷”,影响其正常上学、生活。兰州晨报首席记者张鹏翔
相关新闻
- 2018-06-14【啄木鸟说纪】惠农资金被侵吞 “蝇贪”被查终领刑
- 2018-06-14甘肃:“八问八查八报备”让日常监督有的放矢
- 2018-06-14甘肃省警方侦破首例“校园套路贷”大案
- 2018-06-14甘肃近18万人报考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