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11大类35小类项目降低环评类别
原标题:兰州11大类35小类项目降低环评类别
中国甘肃网5月15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李辉) 5月14日,记者从兰州市环保局了解到,日前,生态环境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的部分内容予以修改实施,修订后名录自2018年4月28日起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改后11大类35小类项目降低了环评类别,特别是房地产类不再对建筑面积做特殊要求,除涉及环境敏感区(指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等)、需自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编制报告表,其他填报登记表。交通类项目公路维护、道路维护不需要环评;新建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降级,不需要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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