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发布2017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原标题: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发布
2017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中国甘肃网3月15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刘有中) 3月12日,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发布2017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为消费者在未来的消费维权中提供参考,尽可能地让消费者不损失、少损失。
中介机构言而无信
2017年1月17日,消费者薛先生投诉称,自己于2016年9月,通过酒泉新太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价值18万元。合同约定由该中介公司提供商品房房屋预售登记证,消费者凭此证办理房屋公积金贷款。结果中介公司无法提供,致使消费者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消费者要求退还房款,协商无果。
处理结果:经调查,酒泉市消协工作人员指出,按照相关规定,中介机构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登记证的情况下,向消费者推销房屋并签订买卖合同是不合法的。经协商,经营者同意给消费者退回购房款共计18万元。
装修公司承诺变卦
2017年3月30日,消费者段先生到白银市消协投诉称,自己在白银市维意定制门店定制了一套家装装修,签订合同并交付40000元押金,商家承诺如果对定制不满意可以全额退款。在设计过程中,消费者对商家的设计方案不满意,要求按照自己的规划进行设计,商家不同意,并称超出了设计预算,需要增加设计费用,消费者多次协商退款被拒。
处理结果:经调查,白银市消协工作人员指出,消费者的想法在合同里已经明确提出来,如果不能完成设计应当退款。经协商,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退还押金35000元。
强卖野生药材
2017年8月16日,消费者谭先生到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消协投诉称,自己跟随深圳旅行团来张掖丹霞国家地质公园旅游,在景区门口有一个售卖药材的摊点,经营者称销售的是野生天麻和印度继阳草,并在消费者还没有确认购买时,将药材打成了粉状并告知消费者打成药粉必须要买,最终消费者花费12400元购买了药材。事后消费者认为商家在自己未确认购买的情况下强行售卖,要求退货退款被拒。
处理结果:经调查,张掖市临泽县消协工作人员指出,消费者在未付款前有权选择是否购买,不能强买强卖。经协商,经营者同意将全款12400元退还消费者。
燃气表走速过快
消费者安先生在金川区新金源小区安装使用了金昌中石油燃气有限公司的燃气后,发现气表走数过快,燃气公司客服上门多次核查,均告知消费者气表走数正常。在消费者的要求下,燃气公司负责人拆下气表送至甘肃省金昌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鉴定,结论为不合格。消费者向燃气公司提出退还多收款项、赔偿停气造成的损失,但多次协商无果。
处理结果:经调查,金昌市消协工作人员提出先换表供气,保证消费者的日常生活。2017年4月10日进行第二次调解,消费者提出补装第二块气表也出现走数过快现象。2017年4月21日进行第三次调解,最终,燃气公司同意补偿消费者天然气420立方米,免费更换第三块气表。
房屋漏水引群诉
2017年3月27日,欧康世纪都会住宅小区(共30栋)消费者到定西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2014年开始,每次下雨房屋就会大面积漏水,严重影响住户的工作生活。住户多次向定西市鸿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反映,一直没有解决,且多次协商无果。
处理结果:调查中,定西市鸿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承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原开发商以楼顶5年期限已过而拒绝维修,主管部门称动用维修资金需成立业主委员会70%的业主签字方可。会后,市消费者协会向主管部门下发监督建议函,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反映并曝光,最终由原欧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维修,为消费者直接挽回经济损失219万元。
装修公司违约逃避责任
2016年10月28日,消费者张先生到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己于2016年6月4日通过上海蓉发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签订了房屋装修合同,总价37000元。在装修期间并未按合同进行施工,装修质量不符合约定,消费者提出整改时,装修工人态度蛮横,且多次协商无果。
处理结果:调查中,经营者不予配合,消协终止调解,支持消费者走司法途径。2017年3月,消费者起诉至兰州市西固区陈官营法庭,当年11月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所签《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被告上海蓉发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张民34000元和天庆国际新城电子门禁卡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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