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需“疏堵兼备”
原标题: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需“疏堵兼备”
作者:李沛珂
记者昨从城关区劳动监察大队获悉,由于近期工程建设领域某些公司因用工不规范、工资发放不及时和工程款核算不清等诸多问题,造成部分农民工群体上访事件,给社会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为做好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规范用工行为,提高劳动者理性维权意识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该大队对用人单位提出了规范用工管理、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等六项要求,并提醒农民工要维权需做好四方面工作。(详见《兰州日报》1月17日七版)
春节临近,农民工工资支付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农民工对于城市的建设来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他们也是一家的顶梁柱和主要的经济来源,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发展,农民工的积极作用尤为凸显,他们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农村增加收入,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和权益,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社会稳定的关键要素之一。这些年,我市一直都在加大力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但每到岁末年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会发生。
欠薪何以难治,其中既有企业经营的原因,更有个别企业主昧着良心恶意欠薪的因素。一些建筑工程层层转包,形成了层层盘剥的“食物链”。处于“食物链”顶端的开发商和施工总包企业一旦恶意欠薪,处于“食物链”最底端的农民工往往受到最大的伤害。因此,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还需要做到“疏堵兼备”。对一般的欠薪问题,可以采取调解为主、略加惩戒的解决方式。但是,对那些恶意避责、屡劝不改的欠薪者必须零容忍,像惩治醉驾那样,一经发现立即依法进行追究。与此同时,要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以及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还要建立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制度完备、责任到位、监管强力的治理环节,以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继续发生。更重要的是,既然恶意欠薪已被列入刑法的范畴,职能部门要让法律制度通上高压电,让欠薪者实实在在地付出代价。
另一方面,要向农民工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农民工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对于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各级工会应该利用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的优势,下大力气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工厂、矿区,进厂房、宿舍,通过发放简单易懂的法律宣传册子、开办法律法规讲座等形式宣传《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障法》等法律,让农民工学会如何为自己维权,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总而言之,农民工不容易,政府主动作为,用人单位担起责任,做到“疏堵兼备”合力为农民工撑起一片晴空,让农民工辛苦一年拿钱回家,能够老婆孩子热炕头地幸福过年,这是农民工的期盼,也是社会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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