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向善力量筑就“好人之城”——兰州市“月评十佳、年评百佳”兰州好人活动成效显著
原标题:汇聚向善力量筑就“好人之城”——我市“月评十佳、年评百佳”兰州好人活动成效显著
中国甘肃网1月18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首席记者 于永昭) 近年来,我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打造“兰州好人”品牌为抓手,坚持用一位位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用群众身边那些质朴平实却又义薄云天的行为荡涤人心,形成了广大市民学习好人、争当好人、争做好事的局面,全市已先后涌现出李成环、魏玉川、赵逵夫等一大批全国、全省道德模范。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评选“兰州好人”910人,54人荣登“中国好人榜”。特别是2017年,全市14人荣登“中国好人榜”,占全省“中国好人”的63.9%。兰州市在“中国好人榜”上榜位次居全省前列,出现了西部省份中国好人甘肃多,甘肃好人兰州多的“好人群星”喜人现象,“好人之城”已经成为兰州新的印象标识。
在评选对象上,结合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要求,把“兰州好人”分为“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五种类型,分类制定具体的评选标准,全面涵盖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各个方面。在评选程序上,严格落实“基层评选、公示投票、综合审定”三个环节的各项选树制度,用程序的公正、公平、公开体现出“兰州好人”的真、善、美。特别是在基层评选环节,采取“三推荐、三评选”方法,即社区(村)向街道(乡镇)推荐,街道(乡镇)向区县文明办推荐,区县文明办(兰州新区、市直部门)向市文明办推荐;街道(乡镇)党委在街道(乡镇)内开展评选,区县文明办在本区县内开展评选,市文明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选,有效保障了“月评十佳、年评百佳兰州好人”活动的规范和持续开展。
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和渠道,将“兰州好人”的美德传递到全市社会的各个角落,渗入到每个人的生活,营造了人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局面。组织兰州市新闻媒体深入“兰州好人”工作、生活的地方采访,开设专栏、专题,在显著位置或重要时段广泛宣传报道,联络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网等国家和外省市新闻媒体百余家进行报道或转载,极大扩展了“兰州好人”评选活动的影响力,营造了宣传学习“兰州好人”的浓厚舆论氛围。在雁南路、读者大道等城市干道布置“兰州好人街”,在百合公园建设“兰州好人”主题公园,在城乡小街巷设置“兰州好人墙”和“善行义举榜”,在全市户外大屏、公交电视、楼宇电视滚动播放“兰州好人”事迹,组织“兰州好人”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进企业、进机关见面巡讲300余场次,用身边人感染身边人,打造了立体化的正能量“辐射线”,有效放大了“兰州好人”的道德示范效应。
同时,坚持组织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常态性开展关爱、慰问“兰州好人”工作,使“兰州好人”及其家人的生活有尊严、有依靠、有保障。出台了《关于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向“兰州好人”发放资金,为“兰州好人”赠阅《兰州日报》、《兰州晚报》,组织“兰州好人”观看新年音乐会、中秋赏月会等文艺表演,动员社会力量为“兰州好人”办好事、办实事。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市为生活困难的“兰州好人”提供帮扶资金达60多万元,有力诠释了“好人好报”的政策导向,极大引领了兰州市民见贤思齐、择善而从,推动了“兰州好人”滋养生长、遍地开花。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通过开展“月评十佳、年评百佳”兰州好人典型选树宣传活动,让“兰州好人”的感人事迹犹如星星之火,发展成为燎原态势,感召和影响全体市民,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让那些在平凡岗位和生活中默默奉献、不图回报的“平民英雄”走上前台,拉近了典型与群众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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