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庄浪县吴家村的农民股东
原标题:发展特色产业 助推脱贫攻坚
吴家村的农民股东
记者 孙海峰 薛砚
去年7月,庄浪县岳堡乡吴家村贫困户李永东有了个新身份,加入了灰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后,他成了岳堡乡4000亩大蒜种植示范区的“股东”之一。
李永东过得不容易,妻子常年生病,两个女儿在上学,其中一个还有听力障碍。全家就靠李永东撑着8亩薄田,前几年种玉米、小麦和洋芋,但一年到头也挣不了多少钱,日子过得紧巴巴。
去年下半年以来,庄浪县积极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改革,按照“整体工作党委政府行政推动、产业发展公司化运作、组织生产专业合作社实施、贫困群众入社入股分红”的扶贫产业发展思路,带动贫困群众脱贫。就这样,李永东成了贫困户中的第一批“股份农民”,从产业发展的旁观者转变成参与者。
做股东需要钱,咋办?李永东没有钱,但他用自家的地和自己的劳力入了股,8亩地全部被流转用于种大蒜。他说:“之前连啥是股份、咋入股都不知道,我家里也没钱。可村里干部告诉我,土地、劳力都可以入股,股份越多,分红也就越多,还能在大蒜种植基地打工,每天可以获得60元的报酬,一年下来比以前种地挣得多。”
有力气没技术,咋办?李永东也种过大蒜,但以前他没钱买肥料、地膜,种植上花的心思也不多,种出来的品种不好,卖不出好价钱。现在他在基地打工,学到了不少种蒜技术。
入股公司有风险,咋办?合作社的大蒜基地在建设过程中,由庄浪县农业扶贫开发公司、村干部、种植业公司经理及合作社理事会成员200多人组成了一套管理组织体系,并展开11个合作社责任区划片包干管理。为了确保农户特别是贫困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失,按照保底分红的原则,大蒜基地获取利润扣除成本后,首先支付社员每亩500元的土地流转费及劳动报酬费用,随后按入股土地、劳动力价值进行分红。
“风险绝不让农户承担。目前社员签约期为5年,贫困户到2020年稳定脱贫后,还有两年继续享受分红,合约期后我们继续扶持他们发展产业。”1月6日,岳堡乡党委书记李军书对记者说。
成为“股份农民”后,像李永东这样的贫困户,每亩大蒜销售收入保守估计可以获得2720元的利润,土地保底收入可达户均4861元,劳务收入人均1500元左右,参股分红可获得约1.41万元的利润,一年下来,每户就有2万多元的收入。
仅仅半年时间,庄浪县以“三变”+“苹果、种薯、畜牧、大蒜、药材、旅游和饲草种植、电子商务、农机服务、特种养殖”10种改革模式,探索推行资金、土地、劳务、技术、企业5种入股方式,找准了产业扶贫与贫困户增收的结合点,让贫困户分享产业发展红利,激发了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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