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书记员陈喜奎、审判员魏全喜等人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7年8月16日,陈喜奎、魏全喜等6人在执行金融借款案件过程中,接受武威农商银行和寨支行行长王某某等人邀请,在城区某茶屋就餐。陈喜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魏全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凉州区古城镇中河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学坤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6年1月12日,张学坤在未向古城镇党委、纪委报备的情况下操办“乔迁宴”,宴请124人,收受礼金27200元,其中,宴请低保贫困户1人,收取礼金100元。张学坤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张学坤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退回。
3.民勤县东湖镇雨顺村文书李德会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21日,李德会在家中为女儿举办“升学宴”,宴请亲友及服务对象92人,收受礼金28400元。李德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李德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责令退还。
4.武威市博物馆工作人员吴峰天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7月,武威市博物馆委托某石刻厂为金昌市文广局复制唐代《凉州御山瑞像因缘记碑》,市博物馆工作人员吴峰天向石刻厂负责人刘某某索要现金5000元,作为辛苦费,石碑复仿制项目完成后,刘某某当面送给吴峰天现金3000元。吴峰天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收受的现金收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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