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租房租赁补贴面积和租金“双提标”
原标题:兰州市公租房租赁补贴面积和租金“双提标”
面积:每户最高不超过60m2租金:每户每月不超过720元
中国甘肃网12月29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首席记者 邱瑾玉) 12月27日,记者从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兰州市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工作已进入县区级房管部门审核阶段,待资格确认公示后,将按新标准发放租赁补贴。据了解,2018年起开始,兰州市将执行新的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即由原来每户每月不超过270元,大幅提高到每户每月不超过720元。
10年首次提标
兰州市房管局公租房处工作人员告诉兰州晨报记者,兰州市自2006年起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2010年开始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2016年起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不再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随着此前建设的公租房房源配租完毕,2017年起,兰州市的公租房保障实施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通过发放租金补贴,给公租房政策保障群众更多“自选”机会,让其根据自身就业、就学、就医等要求自行选择房屋租住。
兰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2017年,我市已累计实施租金补贴保障93477户·次,发放补贴款26724.85万元。其中,2017年发放租金补贴10850户,共发放3254.54万元。”
公租房租赁补贴面积和租金“双提标”
今年,我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此,市房产局对我市本地市场进行调查并按照‘就近参考对比’的原则,对相邻兄弟省市住房租金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查,并参照兰州市现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近郊四区市场平均租金、最高租金、租金增长速度、邻省市住房租金补贴标准等因素,报请市政府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标准。”市房管局公租房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
此次提标,是涉及到面积和租金两项内容的“双提标”——租赁补贴面积标准由每人15平方米提高至20平方米,每户最高不超过60平方米;租金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6元,最高每户每月不超过270元提高到每月每平方米12元,最高不超过720元。提高后的补贴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市房产局公租房管理处负责人强调说,“2018年度的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工作今年9月份正式启动,现在已进入到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阶段,下一步还要经过市房产局的审核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类人可申请公租房补贴
一、申请对象及执行范围
2017年,兰州市近郊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及引进人才按照本方案执行。兰州新区及远郊三县一区(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申请条件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家庭为兰州市城镇户籍;2.兰州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260元(含2260元);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新就业大学生:
1.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2.申请人为大学及以上学历;3.申请人属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行政事业或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单位正式职工,毕业后参加工作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并连续缴纳两年以上(含两年)养老保险;4.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960元(含2960元);5.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6.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无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
1.具有兰州市的居住证;2.申请人已在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养老保险;3.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260元(含2260元);4.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5.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无住房。
引进人才申请:
1.经兰州市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2.已与引进人才单位签订了服务合同的引进人才;3.申请人在兰州市无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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