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兰州市榆中县北山有个“爱心超市”
原标题:新时代 新气象 新作为
榆中北山有个“爱心超市”
三家帮扶单位捐赠物资 村民公益活动文明行为积分兑换商品
青碾村的“爱心超市”。
中国甘肃网11月23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首席记者 张学江) 11月18日,榆中县园子岔乡青碾村爱心超市在帮扶单位兰州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市国土局执法支队、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的支持下挂牌成立。帮扶单位捐赠物资,村民不用花钱只需拿出自己的爱心行动累计积分,就可兑换到心仪的商品。
不花钱就能买到货的超市
记者看到,这家爱心超市位于青碾村村委会院内,一间20多平方米的超市内,货架上陈列了琳琅满目的商品,有电磁炉、电饭锅、食用油、大米、面粉、拖把、纸巾等各种日常生活用品。据介绍,“爱心超市”的商品来自3家帮扶单位捐赠,目前有23种商品价值1万余元。
“超市不对外经营,商品不是花钱买的!”超市负责人一席话让村民犯糊涂了,超市为何不对外经营?园子乡党委书记王琦解释:“爱心超市”采取积分累计兑换的方式运营,将爱心超市的商品按照价格标注积分,群众通过参与集体活动按标准获取相应积分,累计积分兑换心仪的商品。也就是说村民用平时奉献的爱心和参加的义务劳动等公益活动累计积分,然后用积分兑换需要的商品,超市的商品标价也是积分而非金额。
兑换商品要看清这些规则
爱心超市初步拟定的运营规则如下:美化村容村貌,主动拾捡垃圾者得2分;门前“三包”执行落实者(三包:包门前卫生整洁、绿化到位、场地农用品摆放整齐)得1分;自家院内室内卫生保持长期整洁者得1分;义务参加村集体劳动者得2分;村委会开会讨论重大决定,为其献言献策、促进工作者得4分;尊老爱幼,照顾五保户老人者得2分;在帮扶过程中敢于正视贫困,积极作为者得2分;积极参加村集体活动,促进民风建设者得2分;村委会干部入户宣传普及惠农政策者得1分;积极参加村集体产业发展,献言献策者得4分;带头入股发展村集体企业,鼓励动员其他社员入股者得5分。
小超市大民生精神物质双扶贫
爱心超市的成立,将有力激发群众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让群众切身感受到脱贫攻坚是大家共同努力的事情,鼓励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将有效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环境整治、义务劳动、关爱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等活动的积极性,为青碾村贫困家庭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村民充分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
超市的创立,旨在有效地将村民对本村的环境整治、义务劳动、村集体活动、村民的精神风貌和集体荣誉感整合到爱心超市这个平台上来,让有爱心、善于奉献的群众能够感受到社会公益组织的温暖,激发群众参与公益活动的热情。是新形势下改革的新要求,也是公益事业发展的新趋势,更是政府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补充。王琦介绍说,爱心超市的创立,是园子乡践行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核心价值观的落实具体行动,将有利于增强群众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
文/图 首席记者 张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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